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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加強散裝食鹽監管防控各環節安全風險

2020-08-09 09:38 來源: 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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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鹽業體制改革後,食鹽生産企業由專營管理轉為市場監管,為規範散裝食鹽生産運輸使用等行為,防控各環節存在的安全風險,省市場監管局進一步加強散裝食鹽監管。

規範包裝和運輸,由食鹽生産企業直接運輸至用鹽食品生産企業的食鹽,可以散裝運輸。運輸過程中,應當對與食鹽直接接觸的承載物體採取隔離包裝措施,隔離包裝物應當為食品級材質。採用集裝箱或其他封閉形式進行運輸防護,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確保食鹽質量安全。進入用鹽食品生産企業卸貨前,所運食鹽要保持鉛封(封條)完整。

加強標簽標識管理,運輸的散裝食鹽要隨車附有批次檢驗報告和産品標簽,標明産品名稱、車載數量、生産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産者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産品標準代號、貯存條件、生産許可證編號等信息,採用噸袋等非預包裝形式的食鹽也應隨附標識上述信息。

嚴格進貨查驗,散裝運輸食鹽進入食品生産企業後,要查看鉛封(封條)狀態,查驗食品生産許可證、産品標簽和其他産品合格證明文件,確保驗收的食鹽與隨附材料信息一致,嚴防非食用鹽流入食品生産環節。同時,強化存放防護,對於不能立即使用的散裝食鹽,應有相應的防護措施,地面保持乾燥清潔,遮蔽性良好,禁止露天存放。(記者 趙小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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