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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化肥商業儲備管理辦法公佈

2020-08-12 08:31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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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國務院批准,原“中央救災化肥儲備”“化肥淡季商業儲備”“國家鉀肥儲備”統一整合為“國家化肥商業儲備”。為切實做好儲備管理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日前聯合印發《國家化肥商業儲備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統籌管理國家化肥商業儲備,在實際運行中遵循企業承儲、政府補助、市場運作、自負盈虧的基本原則,儲備任務由企業自願承擔並自負盈虧,所需資金可申請貸款解決,中央財政給予資金補助。

據悉,國家化肥商業儲備分為鉀肥、救災肥、春耕肥儲備三部分,儲備總規模統籌考慮國內化肥産需及進出口形勢,在每一承儲責任期結束後進行動態調整。其中救災肥、春耕肥儲備規模結合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最新年度農用化肥施用量變動情況等進行調整;鉀肥儲備規模考慮救災肥、春耕肥儲備規模調整情況,相應增加到一定規模後保持穩定。(記者 顧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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