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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出臺“人才+項目”支持服務26條政策

2020-08-13 08:57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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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增強引才聚才力度,為各類人才創新創業提供良好環境和有力保障,近日,我省研究出臺《青海省“人才+項目”支持服務辦法(試行)》,提出了26條優惠政策。

根據上述辦法,在強化創新激勵方面,我省提出了完善全省公共技術平臺共享服務機制,鼓勵支持各類技術成果交易轉化,鼓勵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等務實舉措,大力集聚高端人才項目落地青海發展;省級重點支持的“人才+項目”,可共享全省公共技術平臺在技術開發、試驗、信息資源、公共設施、産品設計及加工、檢測、推廣等方面的服務;科技成果來源於省外並落地成功轉化的,給予成果受讓方20%的財政資金補助,每項最高補助100萬元。

在加強科研平臺建設方面,提出了鼓勵大型企業在青建立研發機構或創新平臺,探索“科研飛地”模式,支持“人才+項目”創建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鼓勵國內外科技成果轉化平臺落地青海等政策,著力培植好“人才+項目”健康成長的優質土壤;對在省外建立並經評估命名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補,其全職聘用的高層次人才視同在青海工作,可申報省級人才計劃或科研項目;對新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建設期內給予每年200萬元的建設與運行經費支持,支持期限不超過5年。

在加大創業扶持力度方面,提出了配置創業啟動支持,幫助各類人才自主創業,鼓勵銀行保險機構積極開展知識産權質押融資業務,支持企業上市掛牌融資等政策,鼓勵支持人才創新創業,“扶上馬”“送一程”;各類自主創業的人才,可申請期限不超過3年的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給予貸款貼息。對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中國民營500強企業在青海建立的獨立法人研發機構或創新平臺,分別給予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一次性科研經費獎勵。

在做強人才引育方面,提出了遴選高端人才(團隊)進行重點支持,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和我省各類人才科技計劃,柔性引進人才勞務報酬可以在聘用單位成本中列支,企業中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的人才可招聘為編制內人員等政策,不斷拓寬人才發展通道;每年遴選30個左右高端人才(團隊)重點支持,按A、B、C三類,分別給予150萬元、100萬元、40萬元獎勵。(記者 何敏)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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