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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大數據雲平臺業務管理規定出臺

2020-08-17 14:32 來源: 氣象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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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大數據雲平臺業務管理規定出臺
規範管理 制度先行 築牢業務發展根基

近日,中國氣象局預報與網絡司印發《氣象大數據雲平臺業務管理規定(試行)》(簡稱《規定》)。《規定》明確了全國氣象大數據雲平臺(簡稱“雲平臺”)業務組織和職責分工,對氣象部門如何建設、運行和使用雲平臺進行了規範。《規定》的出臺是落實2020年全國氣象局長會議部署,推進全國氣象信息化建設工作的重要舉措之一,有助於加快推進雲平臺建設,推動氣象業務應用系統與雲平臺深度融合,促進資源整合和流程再造,實現觀測、預報、服務業務無縫銜接和高效協同,助力氣象業務高質量發展。

雲平臺統籌管理觀測、預報、服務、政務、行業、社會等數據,集成質量控制、統計加工、預報預警等全流程業務産品算法,統一産品加工流水線,提供“數據、算力、算法”三統一的平臺化服務。作為關鍵共性基礎平臺,該平臺的建設被納入氣象業務技術體制重點改革任務。

《規定》明確,雲平臺包括國家級中心和省級分中心,國家級中心的設計建設、運行維護、安全管理由國家氣象信息中心承擔,各直屬單位負責本單位業務系統融入雲平臺的需求分析和融入適應性改造開發;省級分中心的業務管理、運行維護、平臺安全和業務系統融入適應性改造等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負責。

根據《規定》要求,國家級中心分為業務運行環境和中試倣真環境,分別用於支撐氣象業務運行和科技研發;省級氣象部門可按照雲平臺建設標準進行本地化擴充。雲平臺運行由綜合業務實時監控平臺“天鏡”統一監控。雲平臺建設和使用單位負責持續增強雲平臺數據和算法支撐能力。

《規定》還對雲平臺使用、監控運維、故障應急、網絡安全、監督考核追責等方面作出要求,確保雲平臺高效、安全、穩定地發揮好建設效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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