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瀾滄江-湄公河合作
第三次領導人會議萬象宣言(全文)

2020-08-24 23:1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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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24日電 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第三次領導人會議萬象宣言全文如下:

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第三次領導人會議萬象宣言
——“加強夥伴關係,實現共同繁榮”

我們,柬埔寨王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緬甸聯邦共和國、泰王國、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于2020年8月24日通過視頻舉行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簡稱“瀾湄合作”)第三次領導人會議,會議主題為“加強夥伴關係,實現共同繁榮”。

當今世界正發生快速而深刻的變化,世界經濟機遇和挑戰並存。重申加強多邊主義,支持合作共贏,對各成員國應對挑戰、確保受益至關重要。瀾湄合作致力於促進區域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增進人民福祉,縮小國家間發展差距,推動東盟共同體建設,推進南南合作,以進一步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

憶及我們在《瀾湄合作首次領導人會議三亞宣言》中的堅定承諾,即建設面向和平與繁榮的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以及《瀾湄合作第二次領導人會議金邊宣言》提出的願景,即以“我們的和平與可持續發展之河”為基礎推進瀾湄合作。

表達我們通過營造持久和平、穩定、團結與和諧的有利環境,推進瀾湄合作的共同願望和意願,這將有利於實現瀾湄區域的可持續發展與共同繁榮,共同應對本地區所面臨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挑戰,實現本地區蘊藏的巨大發展潛力。

重申協商一致、平等相待、自願參與、協商協調和共建共享的原則,尊重《聯合國憲章》《東盟憲章》和國際法,以及各成員國的法律、法規和程序。

重申瀾湄合作自2016年啟動以來在各領域取得的顯著發展,以及在落實《東盟互聯互通總體規劃2025》、“一帶一路”倡議和其他湄公河次區域合作願景,推動繁榮和可持續發展、促進南南合作以及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等方面所發揮的重要作用。

歡迎于2018年12月17日在老撾瑯勃拉邦省成功舉行的瀾湄合作第四次外長會以及于2020年2月20日在老撾萬象舉行的瀾湄合作第五次外長會。會議通過了《第四次外長會聯合新聞公報》和《第五次外長會聯合新聞公報》等一系列戰略性政策文件,散發了《瀾湄合作五年行動計劃(2018-2022)進展報告》。

歡迎瀾湄水資源合作提質升級,讚賞中方分享瀾滄江全年水文信息,以及于2019年12月在中國北京成功舉行的首次瀾湄水資源合作部長級會議,會議核可了《瀾湄水資源合作部長級會議聯合聲明》和《瀾湄水資源合作項目建議清單》,以確保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讚賞瀾湄合作和湄公河委員會採取積極步驟建立夥伴關係,瀾湄水資源合作中心和湄公河委員會秘書處簽署諒解備忘錄,加強沿岸國家間合作,在本區域水資源合作中形成合力,為區域長遠可持續發展和共同利益作出努力。

高度讚賞中國通過瀾湄合作專項基金,持續支持實施一系列區域性項目,加強第四次工業革命背景下的能力建設,增進人員交往,進一步促進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讚賞上述項目的重要作用,希望基金支持更多務實管用、惠及民生的項目。

讚賞各國秉持團結合作精神,相互支持幫助,共同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及時通報疫情信息,分享防控、診療等技術指南,為抗擊疫情作出積極努力。歡迎中方在瀾湄合作專項基金框架下設立“瀾湄公共衛生專項資金”,支持未來六國的公共衛生合作項目。

讚賞各優先領域聯合工作組取得的豐碩成果,瀾湄水資源合作中心、環境合作中心、農業合作中心、青年交流合作中心、職業教育培訓中心以及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高效運行,認為上述聯合工作組和合作中心為深入推進各領域務實合作發揮了積極作用。

致力於秉持開放包容的瀾湄合作精神,考慮和尊重各國國家戰略、發展願景、部門和總體規劃,推動瀾湄合作與東盟共同體建設和中國-東盟合作優先領域相互補充,對接東盟、“一帶一路”倡議、三河流域機制、湄公河委員會和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等現有合作機制。

面向未來,我們強調進一步加強和深化三大支柱、五個優先領域合作,根據瀾湄國家日益增長的發展需求,探討新的合作領域。

我們特此宣佈:

一、加強政治和安全合作夥伴關係

政治和安全支柱對瀾湄合作至關重要。我們已經見證多層次合作機制是促進溝通、加強政策協調和深化政治互信的有效方式。鑒此,我們將進一步支持採取如下措施:

(一)秉持瀾湄合作精神和原則,加強各國政黨、議會和政府官員之間的高層往來與對話。根據各國法律法規,增進六國邊境地區地方政府和邊境管理部門交流對話。

(二)堅持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原則,遵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準則,加強夥伴關係,確保持久和平、穩定、團結與和諧,創造有利於可持續發展和共同繁榮的有利條件。

(三)加強在應對氣候變化、防災減災、大流行病等傳染性疾病、非法販毒、洗錢、網絡犯罪、販賣人口、走私販運槍支彈藥,洪旱、山體滑坡等人道主義緊急狀況,跨境霧霾,確保糧食、水和能源安全等非傳統安全問題方面的合作與信息交流以及能力建設。

(四)加強公共衛生合作,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挑戰和確保經濟社會復蘇,促進信息分享、經驗交流和科研合作,開展社區公共衛生干預及聯合研究,推動疫情防控政策對話與交流,確保公平獲得疫苗和藥物,加強對未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集體響應和應變能力。支持世界衛生組織在全球抗疫鬥爭中發揮重要作用,反對任何形式的歧視、污名化、種族主義和排外主義。密切成員國疾控中心及地區相關機構之間的交流合作,加強同東盟和世界衛生組織在公共衛生領域的聯絡,指定新的聯絡方式,共同維護成員國人民健康、生命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共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

(五)促進專家、企業管理者、高技能勞動力交流,通過加強互聯互通、貿易和投資便利化,保持産業鏈供應鏈穩定,推動數字技術創新,促進電子商務和數字經濟,推動討論建設瀾湄“快捷通道”和“綠色通道”網絡,減少新冠肺炎疫情對瀾湄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二、加強經濟和可持續發展合作夥伴關係

經濟與可持續發展支柱是瀾湄合作實現地區發展和經濟增長的關鍵要素和主要推動力。為維持增長態勢,造福各國民眾,實現普遍繁榮,應加強軟、硬體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深化産業結構調整,保障貿易通暢,推動金融一體化,加強信息和通訊技術,科技創新、環保、可持續能源生産和利用、農業競爭力和減貧、農村協調發展等合作,加強政府與私營部門合作。鑒此,我們將支持採取如下措施:

(一)加強瀾湄國家之間以及與其他地區的互聯互通,制定瀾湄國家互聯互通合作規劃,與《東盟互聯互通總體規劃2025》互為補充,促進貿易、投資、電力互聯互通、工業、科技、創新、基礎設施、交通設施、民航、公路和鐵路連接、旅遊和人文交流。通過瀾湄國家互聯互通金融機構合作機制等途徑,加強對瀾湄地區互聯互通的金融支持。

(二)鼓勵“國際陸海貿易新通道”建設與瀾湄流域經濟發展帶協調對接,充分考慮瀾湄各國經濟發展戰略以及比較優勢,加強貿易聯通,增強經濟韌性,促進産業融合,加速各國在第四次工業革命時代的工業化、現代化和創新。

(三)遵循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和“東亞減貧合作倡議”,通過高效實施瀾湄合作專項基金項目、“東亞減貧合作倡議”示範工程以及其他減貧合作項目,加強瀾湄區域農村發展和減貧合作。

(四)抓緊完成《瀾湄跨境經濟合作五年發展計劃》,以促進貿易、投資、區域電力貿易、電子商務、經濟技術合作、産業園區、跨境經濟合作區、製造業和貿易便利化等領域的跨境經濟合作。各國可根據國內法律法規,選取至少一個跨境經濟合作區作為最佳實踐典範。

(五)根據《瀾湄國家産能合作聯合聲明》,完成《瀾湄國家産能合作三年行動計劃》,開展“多國多園”合作,促進投資、就業、能力建設、減貧以及技術和創新合作;秉承互利共贏原則,遵循適當的商業規則和國際慣例,認識到地方、國家及區域發展戰略相互補充,推動瀾湄各國工業轉型,提升在區域和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優化區域生産力佈局。

(六)進一步加強水資源可持續管理和利用,定期舉辦瀾湄水資源合作部長級會議,充分發揮瀾湄水資源合作聯合工作組作為本領域決策協調機制和瀾湄水資源合作中心作為支持平臺的作用。加快落實《瀾湄水資源合作五年行動計劃(2018-2022)》。通過開展政策對話,共享數據信息和跨境水資源管理經驗,加強技術合作交流,開展瀾湄水資源聯合研究和分析,鼓勵公眾參與意見交流,加強水資源管理能力建設,促進在適應氣候變化、大壩安全、飲水安全、洪旱災害管理等方面的務實合作。支持建設瀾湄水資源合作信息共享平臺。

(七)鼓勵深化區域綠色與可持續發展,實施《瀾湄環境合作戰略》和“綠色瀾湄計劃”,促進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通過圓桌對話等加強環境部門之間及跨部門的環境政策交流合作;在氣候變化、改善空氣質量、生態系統管理、生物多樣性保護、城市環境治理等領域建立能力建設夥伴關係,加強務實合作;在瀾湄環境合作中心支持下,在瀾湄國家開展相關活動。

(八)加快落實《瀾湄農業合作三年計劃(2020-2022)》,密切各國農業交流與合作,促進區域綠色、可持續及創新型農業發展。繼續發揮在中國建立的瀾湄農業合作中心的平臺作用,加強瀾湄國家在農業科技合作和技術轉移、能力建設、知識共享、聯合研究、投資貿易等方面合作,推動農業可持續發展,支持提升瀾湄區域綠色農産品産能。

(九)繼續加強公共與私營部門聯絡,吸引中小微企業、青年和女性企業家運用數字技術,幫助其獲得金融支持,釋放瀾湄國家投資和商業潛能。探討成立瀾湄投資促進論壇,發揮瀾湄商務理事會作用,舉辦更多國際經貿投資交易會、路演、展覽會和企業對接等貿易投資促進活動,以加強瀾湄各國商務人員間互動與聯絡。

(十)加強成員國間智力合作,通過開展聯合研發項目、籌劃技術合作、舉辦研討會等形式,探討瀾湄國家經濟合作具體行動計劃中應對環境風險的最優方案,推動環境友好型經濟增長。

(十一)鼓勵深化金融合作,分享在區域貿易投資中使用本幣的經驗,促進區域經濟健康發展,探索構建新的投融資方式,支持瀾湄國家基礎設施建設,同時用好包括亞洲開發銀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和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和機制提供的現有金融工具。

(十二)加強數字經濟、人工智慧等新增長點合作,促進瀾湄國家經濟社會復蘇,克服新冠肺炎疫情負面影響,推動長期可持續經濟增長。

三、加強社會人文交流夥伴關係

瀾湄國家山水相連,傳統、文化和價值觀多元而獨特,世代和睦相處,友誼深厚。鑒此,我們支持採取如下措施:

(一)進一步促進各國民心相通,加強教育、智力、旅遊、信息廣播合作和文化交流,提升對瀾湄各國歷史遺産價值的認識。

(二)加強瀾湄六國教育合作與交流,促進瀾湄地區高校合作,鼓勵聯合培訓、研究項目和學術交流,探討建立學分互認機制,鼓勵高等院校間學分交換合作,增加在高質量人力資源開發、教育和終身學習等方面的交流,縮小本地區在人力資源開發方面的差距,培養具有競爭力的新一代勞動力,滿足第四次工業革命時代的市場和社會發展需求。

(三)進一步探討建立智力合作交流模式,政府、企業、學界、研究所、智庫、媒體、女性和青年共同參與,創新思路,支持瀾湄合作的長遠發展。

(四)加強瀾湄國家間旅遊合作,發展綠色可持續旅遊、生態旅遊、農業旅遊、體育旅遊、文化遺産旅遊、美食旅遊、社區旅遊,支持建立瀾湄旅遊城市合作聯盟,探討制定瀾湄國家中長期旅遊發展願景的可能性,構建更強大、更可持續、更具韌性的旅遊經濟。鼓勵青年參與旅遊産品開發和推廣活動。

(五)促進文化與藝術合作,加強文化機構、藝術家和文化遊客溝通,繼續探討建立瀾湄文化交流平臺的可能性。

(六)用好瀾湄國家現有的旅遊安排,包括自駕遊、增加區域內旅遊目的地之間的航空公司和直航航線、旅遊設施等,提升歷史旅遊線路/廊道的互聯互通,促進歷史古城和文化遺址發展。

四、加強瀾湄合作機制夥伴關係

(一)繼續完善既有的多層次合作框架,包括領導人會議、外長會、高官會、外交及各領域聯合工作組會,加強政策規劃與有效協調,制定瀾湄合作發展長期戰略規劃。

(二)加強六國國家秘書處或協調機構間的溝通協調,提升其工作人員能力,以確保《瀾湄合作五年行動計劃》和瀾湄合作項目的有效執行。

(三)完成各優先領域行動計劃。這些計劃將作為指導性文件更好地推進相關合作、項目執行和《瀾湄合作五年行動計劃》的有效實施,以支持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造福各國民眾。

(四)高效利用瀾湄合作專項基金,實施好第三次領導人會議確定的合作項目。提升項目質量和實施效率,鼓勵基金支持更多務實管用、惠及民生的項目。調動來自政府、商業部門和國際金融機構等的其他金融資源,落實領導人願景和外長指示,支持優先領域項目和倡議。

(五)提升民眾對瀾湄合作的認知度,舉辦各種活動和年度“瀾湄周”,以紀念2016年3月23日在中國舉行的瀾湄合作首次領導人會議。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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