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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出臺

2020-08-28 08:55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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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出臺
推動海南自貿港15%個稅優惠政策落地

記者從省新聞辦8月27日上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8月26日,省政府印發了《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明確了享受海南自貿港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的標準,推動海南自貿港15%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地。

6月23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文件指出:“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享受優惠政策的所得包括來源於海南自貿港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海南省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納稅人在海南省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對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由海南省商財政部、稅務總局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目前,我省通過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就政策享受條件、範圍界定、執行起始時間等問題達成共識,形成了《暫行辦法》。

《暫行辦法》指出,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基本條件即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包含本年度12月當月),以及簽訂1年期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等勞動關係證明材料。對於無法繳納社保的境外人才,提供1年期以上勞動關係證明材料即可享受。

《暫行辦法》明確:高端人才的條件,即人才管理部門認定的人才或一個納稅年度收入達到30萬元以上;緊缺人才的條件,即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行業緊缺人才目錄。該目錄由省級人才部門公佈並動態調整,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及法定機構的人才。

據介紹,海南自由貿易港行業緊缺人才需求目錄主要包括五類:一、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産業三大産業和熱帶高效農業種業、醫療、教育、體育、電信、互聯網、文化、維修、金融、航運等重點領域技能技術骨幹和管理人才;二、海南省機關事業單位人才以及法定機構、社會組織聘用人才;三、 符合《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相關標準的外國人才;四、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執業的港澳臺人才;五、海南其他非限制性準入行業領域急需的技能技術骨幹和管理人才。

《暫行方案》還就清單發佈程序,以及享受方式、事中事後管理等內容,包括失信懲戒、爭端解決等方面進行了明確。

省委常委、秘書長、省委深改辦(自貿港工委辦)主任孫大海在發佈會上作主發佈。(記者 李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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