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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試點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長期使用權

2020-08-29 15:0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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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8月29日電(記者 蕭海川)山東省科技、教育、財政等8部門日前啟動山東省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綜合試點工作。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是此次試點工作的一大看點。

山東省科技廳表示,根據實施方案,允許將利用財政性資金形成或接受企業、其他社會組織委託形成的,歸單位所有的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賦予成果完成人或團隊。參與試點的單位,將與成果完成人或團隊成為共同所有權人。雙方應合理約定轉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比例、轉化決策機制、轉化費用分擔以及知識産權維持費用等,明確轉化科技成果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並及時辦理相應的權屬變更等手續。

這一改革試點,主要探索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專利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權,以及生物醫藥新品種和技術秘密等,均納入可供試點的科技成果範圍。試點單位可賦予科研人員不低於10年的職務科技成果長期使用權,由其單獨或與其他單位共同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山東還鼓勵試點單位授予科研人員可轉讓的成果獨佔許可權。

除進行科技成果所有權、使用權改革外,此輪試點還提出二級事業單位正職領導持股、培育壯大技術轉移服務人才隊伍、加強技術轉移機構建設、加強概念驗證中心與中試基地建設、健全統計與評價體系等改革方向。

山東理工大學、青島大學、山東省農業科學院等8家國家設立的山東省屬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先行試點,試點期限為3年。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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