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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實施藥品集中採購新方案 擴大採購覆蓋面

2020-08-31 15:2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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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8月31日電(記者 黃筱)9月1日起,《浙江省提升藥品集中採購平臺功能推進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全覆蓋改革方案》將正式實施。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方案實施後,通過浙江省藥械採購平臺在線交易藥品將從1.44萬個增加到1.71萬個,定點醫療機構臨床用藥和零售藥店採購經營有了更多選擇。

據了解,浙江省推行藥品集中採購制度已有10餘年,基本能滿足臨床和群眾的用藥需求。但傳統的藥品採購和醫保支付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方面,由於歷史原因和藥品特殊性,浙江省藥械採購平臺一直存在醫保藥品中標在線交易品種不齊全、産品價格競爭不充分的問題;另一方面,由於民營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未納入集中招採範圍內,一定程度存在部分非中標藥品價格虛高問題,增加了參保群眾和醫保基金的負擔。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推出這項改革,就是通過整合藥品招採和醫保支付兩項職能,健全競價機制,補齊制度短板。

方案健全了藥品招採平臺準入機制,對醫保目錄藥品、國家基本藥物、1類新藥等藥品進行查漏補缺,全部納入平臺在線交易範圍,更好滿足臨床和群眾的用藥需求;同時建立公開公平的市場化競價機制,鼓勵同品種不同廠家的藥品之間開展競爭,形成更加優惠的價格;提升招採平臺服務功能,擴大省藥品招採平臺服務對象,鼓勵民營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自願在省藥品招採平臺採購,提高民營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的議價能力,降低其採購成本。

據介紹,在這次擴容中,堅持所有藥品價格不高於全國最低價,鼓勵價格有明顯優勢産品優先進入,同時統一醫保藥品支付標準。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強調,這次改革總目標是擴大醫保目錄藥品的採購覆蓋面,並不是調整醫保藥品目錄,有利於在更大範圍內保障醫保用藥的需求。在改革推進過程中,過去一些民營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銷售的個別廠家生産的藥品,因企業自身原因尚未全部進入平臺在線交易,但不同廠家生産的同種藥品,包括進口原研藥和國産仿製藥品都有供應,臨床和群眾醫保用藥是有保證的。對還未納入平臺的其他藥企生産的藥品,藥品採購平臺將始終保持開放,符合政策要求的藥品都可以繼續申請納入集中採購。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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