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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出臺10條“惠臺暖企”新措施助臺企應對疫情

2020-09-03 17:4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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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9月3日電(記者 洪澤華)廣州市2日出臺《廣州市支持台資企業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惠臺暖企”若干措施》,從10個方面支持台資企業應對疫情影響,克服經營困難,保持平穩健康發展。措施規定,對於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

在降低社保負擔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對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按規定免徵或減半徵收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延期至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繳納,期間不加收滯納金,其中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的延繳期限不超過2020年12月底。

此外,《若干措施》還提出以“特事特辦”方式幫助台資企業解決涉稅費問題,優先加快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生産經營困難、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台資企業,可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延期繳納,延期繳納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台資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欠費清繳期不超過疫情結束後3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廣州市屬金融企業2020年計劃安排貸款額度中,首批設立了5億元台資企業專項信貸額度,支持台資企業應對疫情。對台資企業參與2020年廣州市開拓國際市場重點線上展會推薦目錄內的項目,按其實際發生參展費用的5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過1.5萬元,每家台資企業最多可獲得2個項目支持。

對於申報臺企研發機構培育補助項目,擇優遴選符合標準建設研發機構的台資企業,按照後補助方式給予每家企業補助80萬元;對於申報台灣青年創新創業補助項目,通過“以賽代評”,對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按照後補助方式給予每家企業補助20萬元。

《若干措施》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期滿後廣州市將視情況另行研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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