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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臺28項重點改革舉措,提出參照河長制湖長制先進經驗

2020-09-08 09:41 來源: 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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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臺28項重點改革舉措,提出參照河長制湖長制先進經驗
環境治理將建街鎮園區“最小單元”

上海“十四五”環境治理體系“藍圖”出爐。上海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推進上海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行了系統部署。

《意見》提出八大體系、31條任務和28項重點改革舉措,明確到2025年,上海要形成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體現上海特徵、符合超大城市特點和規律的現代環境治理新路,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産品,生態環境保護和環境治理水平繼續走在全國前列。

28項重點改革舉措主要分為四個方面,其中,制度創新類9項、模式構建示範類9項、平臺搭建推進類5項、政策創新類5項。“創新是此次《意見》的核心。”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一半以上的改革舉措都圍繞制度創新、模式創新和政策創新,強化人工智慧、5G、物聯網、遙感等新技術新手段在環境治理中的應用。

在明確環境治理責任方面,上海將參照河長制、湖長制的先進經驗,依託城市運行綜合管理中心平臺和各區網格化管理機制,探索建立街鎮、産業園區“最小單元”環境治理的新模式。

上海還將探索發達國家城市普遍推行的生産者責任延伸制度和環境治理信息公開制度。在電器電子産品、動力蓄電池、鉛酸蓄電池等産品領域,上海將強化生産者的廢棄産品回收處理責任,推動生産者完善從生産到回收的“全生命週期”體系建設。對於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上海將按國家相關規定,推動他們有效落實環境信息強制披露制度,並推行重點企業環境責任報告制度。

在環境治理監管上,上海將完善生態修復實施機制,創新異地修復、替代修復、代履行、第三方監督、執行回訪等執行方式。同時,加快建設覆蓋全要素、全區域、全領域的生態環境智慧監測網絡體系。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已與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開展排污單位污染排放監測與用能監控聯動試點。

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構建,離不開健全的環境治理市場體系。上海將充分運用價格杠桿機制,鼓勵企業轉型升級。

以電價為例,上海將把國家、上海産業發展指導目錄中“限制類、淘汰類”的落後産能和各區資源利用效率評價認定為整治淘汰類的企業納入差別電價執行範圍並提高加價標準。而實行兩部制電價的污水處理企業用電、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港口岸電運營商用電、海水淡化用電,則免收需量(容量)電費。此外,上海將在工業園區率先試點推行企業污水排放差異化收費機制。

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將對“各掃門前雪”説不。上海將配合編制《長江三角洲區域生態環境共同保護規劃》《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示範區生態環境專項規劃》等文件,在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示範區實現標準、監測、執法的統一,建立協調高效的一體化環境管理體系。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將創建綠色技術産權交易服務平臺、綠色項目投融資服務平臺、環境信息匯聚系統等,將區域內企業環境行政處罰信息、企業環境行為信息評價結果共享至信用長三角平臺和長三角環境信息大數據平臺,對重點産業企業實現更精準的培育扶持。(記者 陳璽撼)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孟鐘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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