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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對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提出五個要求

2020-09-28 18:49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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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下午3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寶華,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司長戴俊良介紹《關於全面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 持續優化用電營商環境的意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

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對政務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們關注到,在各省級能源電力主管部門牽頭各地“獲得電力”相關工作,請問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在“獲得電力”工作中要發揮什麼樣的作用?《意見》對此提出了哪些要求?

【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司長 戴俊良】

我覺得這份《意見》對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提出了五個要求:

第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剛才寶華局長已經講了,要推動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工作納入到地方政府的營商環境工作內容當中,要牽頭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制定重點任務臺賬。同時,督促電網企業落實有關工作,還要幫助電網企業解決目標實現過程中的一系列問題和困難。這是第一個要求,應該説只有政府能做得到。

第二,壓減行政審批時間。地方政府必須要壓減辦電審批流程、審批手續、審批時間。現在有的省很多地方都實行了告知承諾制、審批改備案或取消審批等方式,《意見》要求,在今年年底前,把低壓、20kV及以下高壓電力接入工程的審批時間分別壓減到5個和10個工作日,今年年底就要實現這個目標。這是對地方政府壓減審批時限的要求。

第三,加快信息共享平臺建設。辦電或者買房子,都要涉及到居民的各種信息,比如居民的身份證、營業執照、不動産權的産權證等證照信息,我們要求依託政務服務平臺實現與企業信息的橫向聯通、數據共享,供電企業通過政府的平臺實時獲取和在線驗證,市場主體不用再到供電企業重復申報,實現了“刷臉辦電”或者“一證辦電”。這份文件要求各地的能源主管部門,要在明年年底完成政企協同辦電信息共享平臺建設,這也是一個不低的要求。

第四,要求加大對影響供電的外力破壞的查處力度。現在有些停電時間長或者次數多的問題,並不完全是供電企業造成的,有些是因為外力破壞,比如説違章作業、野蠻施工、違規用電等造成的。

按照職責分工,地方政府必須負起這個責任來,要幫助供電企業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加大查處力度,這樣也可以提高供電可靠性。

第五,要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信息公開力度主要有兩個內容,要及時向社會公佈電力接入工程審批的相關政策文件,讓老百姓都知道。另外,電費調整、電價價格政策調整或者制定新的政策,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社會公佈,提高政策的透明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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