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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省級層面開展質量促進地方立法

2020-09-29 09:43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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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質量促進條例(草案)》提請審議
   
在省級層面開展質量促進地方立法

引進先進品牌建設理念模式,推進品牌市場化發展和與國際接軌;建立“1+ N”質量促進政策措施體系,促進質量工作全面提升……9月27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二十二次會議,首次提請大會審議的《四川省質量促進條例(草案)》引發關注。

受省政府委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萬鵬龍對條例草案進行説明時介紹,近年來,我省質量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但與發達地區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前沿技術攻關力度不夠、技術創新激勵不足、品牌引領意識不強、競爭優勢不明顯等問題,亟須通過立法予以解決。我省在全國省級層面率先開展質量促進地方立法,有利於建立現代質量治理體系,形成質量共治新格局;有利於提升全省質量競爭優勢,築牢高質量發展工作基礎;有利於激發質量創新創造的熱情,持續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條例草案共四十二條,包括總則、基礎支撐、創新驅動、品牌引領、保障措施、監督考核、附則。強化質量基礎的支撐作用是一大重點。條例草案從計量測試體系、標準供給體系、認證認可服務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以滿足産業升級發展和社會民生發展的需要。

條例草案注重發揮技術創新的關鍵作用,圍繞促進質量發展的關鍵要素,支持科技創新、加強知識産權保護、落實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獎補政策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以激發科技創新潛力,推動“四川造”産品走出去。

對品牌引領帶動作用,條例草案給予重點關注,著力引進先進品牌建設理念模式,推進品牌市場化發展和與國際接軌,培育特色優勢品牌,提升“四川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形成品牌建設新格局。

條例草案還著力加強質量促進的要素保障。一方面,突出正向激勵引導,從質量增信融資、質量人才引進培養、政府質量獎勵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激勵市場主體參與質量促進工作的積極性;另一方面,注重反向約束,從質量溯源管理、質量事故強制報告、質量信用監管、社會輿論監督、質量考核督察等方面作出規定,倒逼市場主體改進提升質量水平。

值得關注的是,條例草案注重立足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突出“四川製造、四川建造、四川服務”等重點領域,彰顯地方特色。同時,在技術創新、標準體系、品牌建設、認證認可等方面,對標國際國內先進標桿,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措施,符合四川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趨勢,注重立法前瞻性。

考慮到各行各業的質量促進工作既存在共通性又存在特殊性,條例草案提出:建立“1+N”質量促進政策措施體系,著重解決質量促進共性問題,即通過一部條例管“總”的同時,又要求各相關部門制定具體措施管“分”,形成總分結合的法規政策體系,以有效促進我省質量工作的全面提升。(記者 劉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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