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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此次取消的5項行政許可涉及三個方面

2020-09-29 18:25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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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下午3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國務院辦公廳政府職能轉變辦公室主任、國務院審改辦協調局局長迪晶,農業農村部法規司司長王樂君和商務部外資司司長宗長青介紹新一批擬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農業農村部法規司司長 王樂君】

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是促進農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近年來,農業農村部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不斷完善工作機制、狠抓責任落實,推動了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顯的成效。這次國務院發佈的《決定》中,農業農村部取消下放了5個事項,這是我們不斷深挖改革潛力的成果。目前,農業農村部部本級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已經由改革之初的57項壓減到了32項、取消調整了25項,仲介服務事項由50項壓減到10項、取消了40項,另外還取消調整了指定地方實施的許可事項21項、保留了82項。

農業農村部這次取消的5個事項可以分為三類:

一是在農業投入品監管方面,取消了“新農藥登記試驗審查”和“七類肥料登記”兩個項目的許可,改為備案。七類肥料登記包括了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等,也就是説今後新農藥的登記試驗、水溶肥料等七類肥料的生産不再需要到農業農村部門申請辦理許可。

二是在職業準入方面,取消了“鄉村獸醫登記許可”事項,改為備案。今後取得中等以上畜牧獸醫專業學歷,或者取得畜牧獸醫相關專業職業技能鑒定證書,或者從事動物診療服務連續5年以上,或者經培訓合格的,可以在備案後直接從事鄉村獸醫工作。

三是在農業資源環境保護方面,取消了“興建可能導致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生存環境污染和破壞的海岸工程建設審批”事項,相關工程可在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後開展;取消“出口國家重點保護的農業野生植物或進出口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的農業野生植物審批”事項的省級初審,將審批權限由農業農村部下放到了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申請人在所在省區即可辦理許可事項,也就是不再需要到農業農村部辦理了。

為確保取消下放許可事項放得開、接得住、管得好,農業農村部將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及時修改相關規章、規範性文件,對地方相關農業審批人員開展綜合培訓、專業技術方面的培訓,加強對地方的技術指導、支持,推動取消下放事項落實落地;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圍繞取消下放的許可事項逐項提出監管措施、公佈監管細則,將日常監管、專項監管和重點監管相結合,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開展監測評估,加強信用監管,同時要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和打擊力度,引導相關市場主體誠信經營、合法經營、規範發展。

同時,農業農村部還將不斷創新審批服務方式,持續改進和優化審批流程、審批環節,上線網上備案平臺,提高審批服務效率,便利企業辦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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