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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首次出臺臨時社會救助工作規範

2020-10-14 09:02 來源: 黑龍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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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首個以“規範”命名的社會救助政策文件——《黑龍江省臨時救助工作規範》(試行)出臺,對現行臨時救助政策進行了細化、拓展和完善,圍繞臨時救助“救急解難”的制度作用,堅持凡困必幫、有難必救,真正幫助困難群眾解燃眉之急,為基層實施臨時救助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引。

據悉,《黑龍江省臨時救助工作規範》(試行)創新之處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明確了支出型救助對象家庭財産狀況的認定條件。規定支出型救助對象家庭人均貨幣財産為低保家庭人均貨幣財産的1.5倍以內。二是完善了臨時救助的困難類型。在原有支出型和急難型困難類型的基礎上,增加了因災型這一困難類型。三是確定了臨時救助的省級指導標準。文件規定,對急難型救助對象,每人每次救助金額參照當地1~3個月的低保標準確定;對支出型救助對象,每人每次救助金額參照當地1~6個月的低保標準確定;對因災型救助對象,經有關部門救助後,基本生活仍有困難的,按照政策規定落實救助。四是規範了臨時救助的申請條件、申請材料及辦理時限。首次提出臨時救助可以在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急難發生地申請,明確了申請人在申請救助時需提供的相關材料。對於支出型救助審批時限為20個工作日,其中低保、特困、低收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審批時限為10個工作日;對於急難型救助對象,要求各地採取“立即核查、先行救助”的辦法及時給予救助。(記者 郭銘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孟鐘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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