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決定

2020-10-18 08:57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0月17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決定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2019年5月在日內瓦召開的《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的《〈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學磊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