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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馬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0-11-16 18:26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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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馬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明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鉅額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住宿安排,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幹部選拔任用規定,大肆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系統的政治生態;追求物質享受,既要當官,更要發財,與不法商人大搞權錢交易,在案件辦理、企業經營以及工程承攬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馬明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馬明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內蒙古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馬明簡歷

馬明,男,漢族,1957年10月生,遼寧遼中人,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75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經濟學碩士,研究員、副總警監。

1975.07—1978.08 吉林省德惠縣米沙子公社知青

1978.08—1982.08 吉林財貿學院財政金融係財政專業學習

1982.08—1984.11 吉林省財政科學研究所科員

1984.11—1986.10 吉林省財政科學研究所第一研究室、第二研究室副主任

1986.10—1987.03 吉林省財政科學研究所第二研究室主任

1987.03—1990.08 吉林省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副研究員

1990.08—1994.06 吉林省財政廳辦公室主任

1994.06—1995.08 吉林省長嶺縣委副書記(正處級)

1995.08—1996.08 吉林省國有資産管理局副局長

1996.08—1998.06 吉林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1998.06--2000.05 吉林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2000.05—2002.03 吉林省松原市副市長

(1998.10—2001.07 吉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世界經濟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在職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2002.03—2003.12 吉林省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3.12—2006.01 吉林省財政廳副廳長(正廳長級)、黨組成員

2006.01—2008.01 吉林省商務廳廳長、黨組書記,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吉林省分會副會長(常務),研究員

2008.01—2011.05 吉林省遼源市委書記

2011.05—2012.01 吉林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督察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2012.01—2012.06 吉林省副省長,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2012.06—2018.01 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政府黨組成員,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督察長,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兼)

2018.01— 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督察長,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兼),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委員(簡歷摘自內蒙古新聞網 截至2018年1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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