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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科技創新平臺管理辦法出臺

2020-11-20 11:51 來源: 自然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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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自然資源部科技創新平臺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原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有關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創新中心、野外科學觀測研究基地的多項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辦法》共5章26條,明確了創新平臺的目標任務、功能定位和管理原則,提出了實驗室、創新中心和野外站的認定條件、申請認定程序、合作共建要求等。《辦法》對自然資源部、主管單位和依託單位的職責進行了清晰界定,在強化“放管服”的同時,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創新平臺是自然資源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圍繞自然資源科技前沿和事業發展需求,凝聚創新資源、實施重大創新任務的重要載體。自然資源部組建以來,按照《中共自然資源部黨組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提升科技創新效能的實施意見》關於保留“一套牌子”,完善遴選和評估標準的要求,將97個重點實驗室、39個工程技術創新中心分別優化整合為77個和36個,發佈了15個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名單,基本形成了規模適度的自然資源科技創新平臺體系。

自然資源部正按照基礎研究、關鍵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化、科技資源共享服務等科技創新活動特點,在具備競爭優勢的學科領域,有序佈局建設一批部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創新中心和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為自然資源治理理論創新、技術創新和轉化應用打造科技支撐力量。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孟鐘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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