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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
關於組織開展5G+醫療健康應用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0-11-27 10:18 來源: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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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5G+醫療健康應用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聯通信函〔2020〕2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衛生健康委,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5G網絡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26號)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聯合組織開展5G+醫療健康應用試點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目標

充分發揮5G技術的特點優勢,著眼豐富5G技術在醫療健康行業的應用場景,徵集並遴選一批骨幹單位協同攻關、揭榜挂帥,重點形成一批技術先進、性能優越、效果明顯的5G+醫療健康標誌性應用,為5G+醫療健康創新發展樹立標桿和方向,培育我國5G智慧醫療健康創新發展的主力軍。

二、試點內容

圍繞急診救治、遠程診斷、遠程治療、遠程重症監護(ICU)、中醫診療、醫院管理、智慧疾控、健康管理等8個重點方向(詳見附件1),鼓勵各地、各單位創新5G應用場景,通過建設試點項目,推動運用5G技術改造提升衛生健康網絡基礎設施,開展智慧醫療健康設備和應用創新,培育可複製、可推廣的5G智慧醫療健康新産品、新業態、新模式。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資格。項目申報單位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為進一步集中資源、聚焦重點,各單位僅可牽頭申報1個項目,每個項目僅可選擇一個試點方向。

(二)申報團隊。項目須以聯合體方式申報,聯合體採取産學研用醫相結合的方式,鼓勵醫療衛生機構、電信運營企業(地市級以上)、設備製造企業、軟體企業、醫療器械企業等共同參與,牽頭單位為1家,聯合單位不超過8家。牽頭單位負責應用試點項目內部管理和實施,參加單位按照分工配合完成試點項目任務,並提供有效支撐。

四、組織與管理

(一)試點項目入圍遴選。遴選方式包括形式審查和專家評審,綜合考慮各申報單位的實施方案、項目效益及項目團隊情況等因素,擇優確定並公佈入圍試點項目名單。

(二)試點項目實施與管理。入圍單位按照申報書要求組織實施試點項目,建設週期原則上不超過兩年。期間將組織行業專家開展階段性評估工作,持續跟蹤試點項目進展,監測項目應用成效。

(三)試點項目驗收評價。申報單位完成試點項目任務後,可申請驗收評價。驗收評價工作基於試點項目任務和預期目標,結合産業發展實際進行評價,適時公佈驗收結果,擇優發佈優秀試點項目(每個重點方向優秀試點項目原則上不超過入圍項目的30%)。

五、有關事宜

(一)試點工作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的指導下,由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負責具體組織與管理工作。

(二)採取多種方式對優秀試點項目給予支持,並加強宣傳推廣。鼓勵各地結合本地區情況,在相關配套資金、項目等方面給予支持,為申報單位完成試點項目任務創造良好條件。

(三)各申報單位須將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模板詳見附件2)和電子版(光盤)報送至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申報材料需用A4紙雙面打印,簡易裝訂成冊。

集中受理時間:2021年1月18日至22日(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花園北路52號

收件人:劉東 18515943987

(四)聯絡人及電話

1. 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發展司

聯絡人:黃涂半特

聯絡電話:010-68206173

2. 國家衛生健康委規劃發展與信息化司

聯絡人:沈劍峰

聯絡電話:010-68791911

3.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諮詢電話)

聯絡人:樓 瑤 010-62302915

馮天宜 010-62305979

李 曼 010-62302917

附件:

1.5G醫療健康應用試點項目建議方向

2.5G醫療健康應用試點項目申報書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
2020年11月18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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