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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健全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促和諧發展

2020-12-01 20:5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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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哈爾濱12月1日電(記者 梁書斌)記者在12月1日召開的黑龍江省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關於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公開發佈,通過建立健全專業高效、有機銜接、便捷利民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金融市場和諧健康發展。

據介紹,意見由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黑龍江監管局聯合製發,共35條。

意見以防範和化解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明確提出了要發揮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矛盾預防和源頭治理功能,妥善化解因金融業務産生的合同和侵權責任糾紛,降低當事人解決糾紛成本。

意見提出,要建立健全訴調對接機制。黑龍江省各級法院要大力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實現一站式糾紛解決;金融管理部門要推動建立健全覆蓋面廣、適應性強、高效便民的金融糾紛調解體系,探索建立中立評估機制,逐步提供“投訴+調解+裁決”一站式糾紛解決服務;金融糾紛調解組織要建立專兼職調解員隊伍,組建調解專家庫,探索建立經費保障機制和小額糾紛快速解決機制。

意見明確了訴前對接、訴中對接、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等相互銜接、程序轉換的方式,規定對典型性金融糾紛可作為示範案件由法院先行審理判決,引導當事人按此標準達成調解協議。意見還規定由黑龍江省高級法院、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黑龍江監管局成立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工作小組,協調重大典型金融糾紛案件調解工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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