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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進一步降低輸配和銷售電價

2020-12-07 10:08 來源: 貴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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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省發展改革委獲悉,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和價格機制改革的決策部署,近日,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貴州電網2020-2022年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省級電網第二監管週期(2020—2022年)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具體水平,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經測算,此舉每年可減少省內市場主體電費支出超過10億元。

《通知》提出,持續推進發電側和銷售側電價市場化。市場交易上網電價由用戶或市場化售電主體與發電企業通過自願協商、市場競價等市場化方式形成,電網企業按照政府核定的標準收取輸配電價。未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的用戶,繼續執行政府規定的銷售電價。

據介紹,第二監管週期輸配電價核定工作有以下特點:一是進一步降低輸配電價。相比現行水平,第二監管週期各類用戶各電壓等級輸配電價均有所降低,其中基本電價按最大需量、按變壓器容量均降低3元,降為每月每千瓦32元、每月每千伏安23元;大工業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輸配電度電價(含線損同口徑比較,下同)分別降低每千瓦時1.77分、0.89分、0.3分、0.2分;一般工商業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分別降低8.21分、5.56分、3.7分。二是電價結構進一步優化。合理運用降價空間,降低大工業用戶特別是低電壓等級大工業用戶輸配電度電價,適當降低一般工商業輸配電價。三是更加注重可操作性。此次核定的輸配電價直接明確含線損,將更加方便各市場主體參與電力交易時測算和收繳電費。(記者 王淑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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