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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

2020-12-12 10:10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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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六部門聯合出臺實施意見
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

近日,省人力社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稅務局、省殘聯等六部門聯合出臺《關於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意見》就全面增進社會支持、更好保障殘疾人就業、大力提升殘疾人就業質量等出臺了一系列新政策新舉措。

《意見》提出,要加大對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扶持激勵力度,將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未就業持證殘疾人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落實各項就業扶持政策;加大對超比例安置單位的獎勵政策落實力度,對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每多安置1人,每年按不低於當地4個月最低工資的標准予以獎勵。《意見》還鼓勵用人單位設置殘疾人就業崗位,提升殘疾人就業質量。我省將大力推進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招錄(聘)和安置殘疾人就業,繼續開展機關和事業單位專設崗位招聘殘疾人,加大基層崗位開發力度,社區工作人員等招聘崗位可預留部分名額安置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同時,定期舉辦國有企業殘疾人專場招聘會,探索建立帶頭安置殘疾人就業的長效機制。

在支持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方面,《意見》提出落實促進殘疾人多渠道就業創業政策,對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所需的場地(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等予以補助,鼓勵個人創業帶動殘疾人就業;對以員工制方式組織就業,並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每年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此外,開發一批適合殘疾人的公益性崗位。政府和鄉鎮(街道)興辦貿易市場,設立商鋪、攤位,以及新增建設郵政報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務網點時,應預留不低於10%給殘疾人,並適當減免攤位費、租賃費,有條件的地方應免費提供店面;新增彩票經營網點,同等條件下優先提供給殘疾人。

在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方面,《意見》提出擴大職業培訓規模,將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納入當地公共就業服務,落實殘疾人免費職業技能培訓政策。對用工企業組織開展殘疾人崗前、崗中、轉崗培訓,可給予一定的培訓補貼。同時,制定殘疾人職業培訓標準,擴大政府購買培訓服務規模,創新培訓方式方法,對殘疾人自主參加職業培訓,予以培訓費用補助,對獲取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殘疾人給予適當獎勵。

近年來,我省大力推進殘疾人就業創業與新業態新模式有機融合,推動殘疾人按比例就業、集中就業、輔助性就業、個體就業創業、居家靈活就業等協同發展,我省殘疾人就業工作走在全國前列。

2020年,全省650名殘疾人大學畢業生中,有就業意願的已全部實現就業。全省推出殘疾人公務員專設崗位14個,6年來累計單考單招殘疾人公務員78人,招考人數位居全國第一。全省殘疾人集中就業企業安置殘疾人職工達6.5萬人,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達到8.5萬人,分別位居全國第一、第二位。全省共建成規範化“殘疾人之家”1128家,為2.32萬名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殘疾人提供輔助性就業或其他庇護服務。(記者 沈吟 通訊員 何麗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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