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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參保不足一年失業農民工可領生活補助

2020-12-12 13:5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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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太原12月12日電(記者 馬曉媛)記者從山西省太原市人社局獲悉,太原市將參保不足一年的農民工等失業人員納入常住地保障,參保不足一年的失業農民工可領生活補助。

今年以來,太原市階段性擴大失業農民工保障範圍,對符合銜接條件、與城鎮工同等參保繳費的失業農民工,按參保地規定發放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對2020年5月至12月不符合銜接條件、2019年1月1日之後參保不滿一年的失業農民工,參照參保地城市低保標準,發放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

太原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市農民工實行與城鎮工參加失業保險的繳費標準後,農民工失業後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有了極大提升,從原先只享受失業保險金到現在可以享受代繳醫療保險、創業補貼、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取暖補貼、喪葬補貼和撫恤金等,提升了農民工參保的積極性。

此外,太原市通過向企業發放穩崗補貼,激勵企業承擔穩定就業崗位的社會責任。今年1至10月份,累計發放穩崗補貼27241.91萬元,惠及6968戶企業61.7萬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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