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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進一步簡政放權 賦予鎮街部分縣級審批權

2020-12-14 12:1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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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12月14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佈《浙江省賦予鄉鎮(街道)縣級審批服務權限指導目錄》,賦予鄉鎮(街道)38項縣級審批服務權限。

這些審批服務權限原來主要集中于住房城鄉建設、民政、衛生健康、人力社保等部門,包括挖掘城市道路審批、房屋租賃情況登記備案、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挂張貼宣傳品審批、臨時佔用城市道路審批、老年人優待證辦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認定及保障金給付、困境兒童認定及基本生活費給付、再生育審批等等。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指出,各地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鄉鎮(街道)實際承接能力,按照“成熟一批、賦予一批”的原則,組織轄區內鄉鎮(街道)在目錄中認領賦權事項,編制鄉鎮(街道)具體承接事項目錄,依法明確鄉鎮(街道)執法主體地位,向社會公佈後組織實施。同時,各地要結合賦權情況,積極推動人員力量和公共服務資源向鄉鎮(街道)下沉,充實基層一線工作力量,加強服務能力,保障賦權事項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監督。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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