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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全面放開落戶限制

2020-12-15 15:5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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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福州12月15日電(記者 王成)福州市人民政府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降低落戶條件壯大人口規模的若干措施》,為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促進人才和勞動力資源有序流入,自2021年1月1日起,福州市將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實現落戶、投靠“零門檻”。

措施明確,全面放開落戶限制,不設學歷、年齡、就業創業限制,外省市人員均可申請在福州市落戶,六縣(市)、長樂區人員均可申請在鼓樓、臺江、倉山等五城區落戶。全面放開近親屬投靠條件,除院校學生集體戶外,凡具有福州市戶籍的人員,其近親屬均可申請投靠落戶。

福州市為新來落戶人員提供落戶地址多樣化選擇。措施提出,在六縣(市)、長樂區和倉山區三江口區域租賃私有住房的,允許落戶,但房屋租賃必須經建設(房地産)主管部門登記備案。

集體戶設立的條件也隨之降低。措施規定,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從業人數滿5人的可申請設立單位集體戶,各人才公寓可申請設立集體戶,商住樓可以樓座為單位申請設立集體戶。

在新落戶家庭就學方面,措施明確自本措施頒布之日起,新落戶適齡兒童按照現有招生政策安排入學,如所在縣(市)區學位不足,由本縣(市)區統籌直至全市統籌安排入學。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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