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內蒙古:河湖長制正實現由全面建立到全面見效

2020-12-24 16:57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呼和浩特12月24日電(記者 恩浩)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獲悉,近幾年來,內蒙古依託河湖長制,加強河湖管理保護,在黃河流域水生態修復、“一湖兩海”綜合治理、水域岸線空間管控等方面成效顯著,內蒙古河湖長制正實現由全面建立到全面見效的轉變。

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副廳長趙長青表示,內蒙古于2017年底全面建立自治區、盟市、旗縣、蘇木鄉鎮四級河長制體系,2018年建立了湖長制體系。“河湖長製革除了過去‘九龍治水’,各自為政的弊端,各級各部門都按照河湖長的部署和要求,解決了一批社會關注高、整治難度大的河湖管理‘老大難’問題。”趙長青説。

據了解,2018年以來,全區累計排查河湖“四亂”問題6283個,完成整改6045個。其中,2020年開展河湖管理保護“春季”“秋季”行動排查出“四亂”問題1723個,完成整改1649個;專項行動清理非法佔用河道585.5公里,清理非法採砂點58個,拆除非法建築132.4萬平方米,持續推動解決黃河重要支流非法採砂等歷史遺留問題,河流湖泊面貌明顯改善。

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河湖管理處處長劉兵正表示,為實現河湖“清四亂”工作常態化、制度化,下一步,內蒙古將用好信息化手段,利用衛星遙感等技術手段監控、預警、推進智慧監控,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確保強監管見實效。此外,內蒙古還將加強河湖長制考核問責力度,將考核結果作為對盟市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