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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結論有何作用

2020-12-30 14:06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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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正局長級督查專員范必和司法部立法一局負責人張耀明介紹《政府督查工作條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北京廣播電視臺記者】

條例對於督查結果的合理運用作出了哪些規定?

【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正局長級督查專員 范必】

對於督查結果,條例要求,督查結束之後要作出督查結論。督查結論必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客觀公正,而且與督查對象有關的結論要向督查對象反饋。

督查結論有什麼用?我給大家作一個解釋。一是督查對象要按照督查結論進行整改,政府督查機構可以對督查整改情況進行核查。二是政府督查機構可以根據督查結論,提出對督查對象進行表揚、激勵、批評和追究責任的建議。這些建議經本級人民政府或本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的批准,直接組織實施,或者交有權機關組織實施。三是對於督查結論中涉及的抽象行政行為,也可以提出建議。如果在督查中發現不適當的決定、命令等規範性文件,政府督查機構可以提出改變或者撤銷的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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