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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標國際高水平經貿規則 著眼制度型開放 中歐投資協定將惠及全球企業

2020-12-31 08:20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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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中歐領導人共同宣佈如期完成中歐投資協定談判。據商務部條法司司長李詠箑介紹,中歐投資協定對標國際高水平經貿規則,著眼于制度型開放,是一項全面、平衡和高水平的協定。

李詠箑指出,協定涉及領域遠遠超越傳統雙邊投資協定,談判成果涵蓋市場準入承諾、公平競爭規則、可持續發展和爭端解決四方面內容。

李詠箑表示,協定的平衡主要體現在,一是雙方都拿出了高水平和互惠的市場準入承諾,所有的規則也都是雙向適用的;二是雙方作出開放承諾的同時還十分注重保留必要的監管權;三是雙方既注重促進雙邊投資合作,也強調投資需有利於可持續發展。

雙方致力於促進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為企業打造公平競爭環境,在市場準入、公平競爭規則等方面達成了高水平的談判成果,將惠及中歐雙方企業乃至全球企業。

據介紹,市場準入方面,協定採取的是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模式。中方首次在包括服務業和非服務業在內的所有行業以負面清單形式作出承諾,實現與外商投資法確立的外資負面清單管理體制全面對接。歐方也在協定中對我承諾其較高的市場準入水平。

同時,針對本身不歧視外資、但對企業設立運營造成重大影響的市場準入限制,中歐雙方還承諾在大多數經濟領域不對企業數量、産量、營業額、董事高管、當地研發、出口實績、總部設置等實施限制,並允許與投資有關的外匯轉移及人員入境和停居留。

公平競爭規則方面,雙方立足於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就國有企業、補貼透明度、技術轉讓、標準制定、行政執法、金融監管等與企業運營密切相關的議題達成共識。

此外,中方在中歐談判中納入了金融等領域的自主開放舉措,還按照自身需要,有序擴大部分服務業和製造業對外開放。(記者 馮其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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