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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全面推開新型職業農民職稱評定制度

2021-01-08 19:0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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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1月8日電(記者 邵魯文)記者從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山東日前印發《關於做好新型職業農民職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在前期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面向全省全面推開新型職業農民職稱評定制度。

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新型職業農民職稱分為初級職稱、中級職稱、高級職稱(分為副高級和正高級),初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名稱依次為農民助理農藝師、農民農藝師、農民高級農藝師、農民正高級農藝師。新型職業農民職稱是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的標誌,不與崗位和聘用等硬性挂鉤。

新型職業農民職稱評審範圍主要為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及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骨幹人員,各地市也可結合本地傳統優勢和特色農業産業,進一步確定範圍,懂技術和善經營的紮根農村、服務農村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納入評審範圍,事業單位人員不納入評審範圍。

山東規定,將新型職業農民正高級和副高級職稱評審權限全面下放至設區的市,由各市組建相應評審委員會。並要求各市健全針對職業農民特點的職稱評價標準,重點考察其業績貢獻、經濟社會效益和示範帶動作用。同時,探索建立新型職業農民高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對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的新型職業農民,可“一步到位”直評高級職稱。

自2018年起,山東試點新型職業農民職稱評定工作,打破學歷、論文、科研成果等條框限制,堅持能力業績導向,評選出一批“田秀才”“土專家”“帶頭人”。截至目前,山東新型職業農民已評出2224人,其中高級職稱41人、中級職稱626人、初級職稱1557人,為山東鄉村振興提供了人才支撐。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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