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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家庭教育指導納入中小學幼兒園工作職責

2021-01-11 11: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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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京1月11日電(記者 陳席元)江蘇省教育廳近日出臺關於加強與改進中小學幼兒園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意見,明確中小學、幼兒園的家庭教育指導職責,並根據不同階段兒童青少年發育成長特點,明確學校提供家庭教育指導的重點內容。

意見指出,不少家庭的教育存在重智輕德、重知輕能、過分寵愛、過高要求等現象,部分家校理念不一致、行動不協同,不少孩子勞動與體藝活動過少、學業負擔過重、遊戲與探究活動過少、焦慮水平過高,影響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

為此,意見明確,家庭教育指導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幼兒園的工作職責,江蘇將落實相關經費,推動家庭教育指導納入城鄉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江蘇要求,中小學每學期組織1至2次家庭教育指導和實踐活動,幼兒園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家庭教育指導和2次親子實踐活動,學校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其中,幼兒園要重點指導家長帶領幼兒感知家鄉和祖國的美好,培養勞動意識;小學要指導家長保證兒童每日睡足10小時,不盲目攀比學習成績,定期檢查視力,培養一兩項能終身受益的體育愛好;初中要針對少年青春期身心變化,適時適度開展性教育,預防網絡遊戲成癮和手機依賴;高中要重點引導青少年樹立國家意識和理想信念,確立職業生涯規劃。

針對留守流動、身心障礙、父母離異等特殊兒童群體,意見專門提出,要根據“一家一策”“一生一案”的原則,深入細緻做好家庭教育指導。學校可以會同婦聯、社區等方面,盡可能給予代償性的親情關懷。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孟鐘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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