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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進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

2021-01-17 10:12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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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全面推進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推動建立可持續的投入保障長效機制,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供給效率和水平。

方案結合現行財政保障模式實際,從公共衛生、醫療保障、計劃生育和能力建設四個方面進行了梳理。

公共衛生方面,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明確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由省級統一組織實施並具有全省或跨區域性質的重大傳染病防控,明確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醫療保障方面,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和醫療救助明確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省級財政在統籌中央資金基礎上,按照參保人數和省級人均補助標準,根據市縣財力狀況按80%、60%、40%和25%比例予以分檔補助。城鄉醫療救助資金,省級財政在統籌中央資金基礎上,按照城鄉醫療救助對象人數和省級人均補助標準,根據市縣財力狀況和績效考核等因素,按80%、60%、40%和20%比例予以分檔補助。

計劃生育方面,主要包括城鄉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農村二女家庭獎勵、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貢獻獎勵、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等內容,明確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能力建設方面,主要包括醫療衛生機構改革和發展建設、衛生健康能力提升、衛生健康管理事務、醫療保障能力建設、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5項。其中,醫療衛生機構改革和發展建設,按照隸屬關係分別明確為省級財政事權或市縣財政事權,由同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記者 謝婷)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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