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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全面梳理優化醫保服務事項提升企業和群眾辦事便利度

2021-01-22 14:34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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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針對企業和群眾醫保報銷申請材料複雜、等待時間長以及異地就醫備案程序繁瑣等問題,對全國各省(區、市)現有醫保服務事項進行梳理優化,篩選出全國通用醫保服務事項,于2020年4月底發佈《全國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以下簡稱《全國清單》),推動簡化手續、精簡材料、壓縮時限,大幅提升企業和群眾辦事便利度。

一、以全面梳理促醫保服務事項優化簡化

(一)業務辦理標準化。《全國清單》分為10個主項、28個子項,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和變更登記、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異地就醫備案、醫療費用手工報銷、醫療救助對象待遇核準支付、定點醫藥機構費用結算等。逐一列明了事項名稱、辦理材料、辦理時限、辦理環節,並統一了受理表格參考樣表。服務質量標準清晰明確,社會公眾可據此對經辦服務質量進行監督評價。

(二)設定依據合法化。《全國清單》充分對照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近30個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等,確保事項設定的合法化、政策執行的一致性。

(三)辦理手續簡便化。從方便群眾的角度設計“一站式聯辦”服務流程,大力推行“一次性告知、一表受理、一次辦好”,鼓勵“承諾制”和“容缺受理制”。參保群眾僅需在受理端提出申請並提供材料即可,後續環節均由受理機構協調處理。

(四)辦理材料精簡化。針對群眾的服務事項,要求提供的材料均不超過4種,堅決取消“其他材料”、“有關材料”等模糊表述,壓縮自由裁量權。28個服務事項中,9個服務事項可以一證辦理,4個服務事項實行承諾制,辦理材料壓縮數量總體超過40%。

(五)辦理時限縮減化。在已明確辦理時限的26個子項中(不含醫療機構申請定點協議管理、零售藥店申請定點協議管理,此兩項事項辦理環節及辦理時限等按照協議管理辦法和經辦規程執行),辦理時限整體壓縮比例超過50%;逾30%服務事項縮減25個工作日,近40%服務事項縮減15-20個工作日,最大縮減30個工作日。經壓減,可即時辦結的事項12項,佔比46%;5-20個工作日辦結的9項,佔比35%;30個工作日以內辦結的5項,佔比19% 。

(六)服務內容公開化。《全國清單》通過國家醫療保障局官網及公眾號、地方各級醫療保障局官網及公眾號、醫保服務窗口等途徑向社會公佈,社會公眾可以通過多種渠道查詢。

二、針對醫保服務“難點、堵點、痛點”出實招

《全國清單》緊緊圍繞企業和群眾關注的基本醫保參保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異地就醫備案等“難點、堵點、痛點”問題,簡化流程、精簡材料、壓縮時限。

(一)優化基本醫保參保關係跨地區轉移手續。針對原來手續過多、時間過長、職責不清等突出問題,採取改革舉措進行優化。一是規定轉入地經辦機構作為全流程的主要責任方,對辦理時限、辦理進度負責,要求其主動協調轉出地經辦機構,避免出現“踢皮球”的情況。二是將辦理時限壓縮至20個工作日,並分段限定了每個環節的辦理時限。三是鼓勵有條件的經辦機構通過平臺、網絡、APP、電話等方式傳遞信息,解決紙質檔案流轉慢的問題,踐行“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路”。

(二)簡化異地就醫備案流程。針對異地就醫備案各地要求提供的材料不統一、手續繁瑣、需要參保人來回跑等問題,大幅簡化流程。一是盡可能減少辦理材料,四類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辦理異地就醫備案都只需要提供3種材料,包括備案表、醫保相關身份證明,以及異地工作、居住證明等;二是採取個人承諾制,如異地長期居住人員需要提供的長期居住認定材料,既可以是居住證明,也可以由參保人提供個人承諾書;三是鼓勵“一次不用跑”,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時,允許有條件的地區採用電話、網絡、APP等“不見面”方式備案。

三、推動“六統一”、“四最”要求在全國落地

國家醫保局要求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遵循《全國清單》的規定內容和格式要求,按照“六統一”(統一事項名稱、統一事項編碼、統一辦理材料、統一辦理時限、統一辦理環節、統一服務標準)和“四最”(服務質量最優、所需材料最少、辦理時限最短、辦事流程最簡)的要求,形成本省清單及辦事指南。各級醫療保障部門以《全國清單》作為醫療保障經辦服務的最底線,在《全國清單》基礎上再進一步精簡辦理材料、簡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安雪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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