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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公佈掛牌督辦的11起土地違法案件調查處理意見

2021-02-07 13:39 來源: 自然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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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然資源部掛牌督辦和公開通報違法違規案件辦法》有關規定,自然資源部日前公佈了掛牌督辦的11起土地違法案件調查處理意見。

2020年9月,自然資源部掛牌督辦了11起土地違法案件,向9個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下達掛牌督辦通知書,並通過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中國自然資源報》等渠道向社會公開,督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佔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行為,嚴防死守耕地紅線。此後,相關地方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調查,依法依規提出了處理意見。

此次公佈的11起案件的調查處理意見分別是:

1.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澇洰河生態指揮部違法批地修建澇洰河濕地景觀公園及古鎮項目案

2012年開始,臨汾市澇洰河生態指揮部違法批准徵收屯裏鎮、喬李鎮等鄉(鎮)土地7838.89畝,開挖水面1782.61畝(佔用耕地598.35畝);違法佔地594.81畝(耕地296.24畝)建設國學館、廣場、古鎮等。

山西省自然資源廳決定,責成臨汾市人民政府撤銷堯都區澇洰河指揮部下發的土地徵用通知書。將未使用的土地全部退還原集體經濟組織。對已使用的土地,立即停止建設及有關經營活動,依法依規整改查處,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違法建(構)築物,立即予以拆除,恢復土地原狀。開挖水面和生態治理項目違規佔用的耕地,按照同等數量、同等質量予以補充。違規佔用耕地造林的,不予核實造林面積,不享受財政資金補助政策。澇洰河公司因涉嫌構成犯罪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相關責任人移送紀委監委及有關部門追究任。臨汾市人民政府向山西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堯都區人民政府向臨汾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2.山西省長治市山西黎都神農中醫藥文化園有限責任公司違法佔用耕地建設文化園案

2014年,山西黎都神農中醫藥文化園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批准,佔用長治市上黨區韓店鎮經坊村77.55畝土地(耕地74.52畝)建設文化園。

山西省自然資源廳決定,責成長治市上黨區自然資源局對企業違法佔地問題重新立案調查,從嚴處理。責成山西黎都神農中醫藥文化園有限責任公司解除與經坊村委會簽訂的土地流轉合同,退回流轉土地。對文化園建築造成的耕地破壞程度進行鑒定,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相關責任人移送紀委監委追究任。上黨區人民政府向長治市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3.江蘇省揚州市違法佔地建設廖家溝城市中央公園等項目案

2014年7月以來,揚州市未經批准陸續擅自佔地908.02畝(耕地654.47畝,涉及永久基本農田377.17畝)建設廖家溝城市中央公園等13個公園。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決定,對新栽綠化樹木及拋荒自然生長林木佔用的永久基本農田,進行移栽並復墾。對2003年大江風光帶栽種樹木佔用的永久基本農田,補劃同等數量和質量的永久基本農田。對拓寬河道、新挖河塘違規佔用的耕地,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對違法建(構)築物,依法依規拆除、沒收。相關責任人移送紀委監委追究責任。

4.江西省南昌市原新建縣人民政府違法批地案

2014年,原新建縣人民政府未經批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擅自徵收溪霞鎮店前村、橋南村、仙裏村等3個村土地3866.44畝(耕地1438.48畝),用於建設南昌溪霞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現代農業園區、溪霞鎮拆遷安置點。

江西省自然資源廳決定,由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撤銷2014年原新建縣人民政府發佈的徵收決定和公告。對已經依法轉用徵收且實際需要使用的土地,重新發佈徵地公告。對已經依法轉用徵收不需要使用的土地、違法徵收後未改變土地原狀的土地和已依法轉用未徵收用於村民安置和村集體産業的土地,由新建區人民政府收回並退回原集體經濟組織。對違法徵收已用於農業園開發無法退回的土地,依法完善用地手續。相關責任人移送紀委監委追究責任。

5.廣東省清遠市華泰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違法佔地建設員工宿舍案

2019年3月,清遠市華泰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未經批准擅自佔用清遠市清新區三坑鎮楓坑村20.81畝土地建設汕湛高速公路員工宿樓,其中建築物佔地3.45畝(全部為永久基本農田)。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決定,對違法佔用3.45畝永久基本農田的建築物予以拆除,恢復土地原狀並處罰款。對其他平整的土地進行復耕。

6.海南省澄邁縣裕東實業有限公司違法佔地建設玄武岩加工廠案

2018年6月至2019年,裕東實業有限公司未經批准,擅自佔用澄邁縣福山鎮美玉村63.54畝土地(耕地59.75畝)建設廠房和工人住房等。2019年3月,澄邁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為其辦理了臨時用地手續,用地面積25畝,期限兩年;12月,又為其重新辦理了臨時用地手續,面積63.54畝,期限兩年。

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決定,責成澄邁縣政府履行查處整改主體責任,撤銷63.54畝臨時用地批文,責令企業限期拆除並復墾。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相關責任人移送紀委監委追究責任。

7.海南省三亞市對違法用地壓案不查案

2017年5月,三亞峰鑫實業有限公司未經批准,擅自佔用海棠區海棠灣鎮鐵爐村22.9畝土地建設混凝土攪拌站。原三亞市國土資源局立案查處後,該公司一直未整改。三亞市海棠區人民政府向原三亞市國土資源局發函後,原三亞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不再執行原行政處罰決定,併為企業辦理了臨時用地手續。

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決定,責成三亞市人民政府履行主體責任,完成案件查處整改工作。責令企業限期拆除違法建築。將三亞市海棠區人民政府涉嫌干預行政執法,原三亞市國土資源局違規決策不履行違法用地查處職責、違法審批臨時用地,以及三亞市海棠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查處不到位問題,移送紀委監委追究責任。

8.四川省閬中市順通公司等違法佔地建設駕校案

2014年2月至2015年7月,閬中市順通汽車駕駛培訓有限公司等未經批准擅自佔用江南街道辦事處白溪村、龍潭村340.66畝土地(耕地339.16畝)建設5所駕校。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決定,責令當事人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違法建(構)築物、恢復土地原狀,並處罰款。相關責任人移送紀委監委追究責任。責成閬中市人民政府向南充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檢查,責成閬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向南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出深刻檢查。

9.陜西省寶雞市岐山縣周公湖工程建設領導小組違法佔地建設周公湖景觀水系項目且敷衍整改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岐山縣周公湖工程建設領導小組未經批准,擅自佔用岐山縣鳳鳴鎮董家臺村、陵頭村204.2畝耕地建設周公湖景觀水系項目。2018年國家土地例行督察發現並指出該問題後,陜西省人民政府印發整改方案,要求2019年3月前完成整改。2019年6月耕地保護督察時發現,原岐山縣國土資源局2018年9月僅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停車場和水泵房的19.45畝用地立案查處,但未依法下達拆除的處罰決定而是予以沒收,且未對其他違法用地立案查處。

陜西省自然資源廳決定,撤銷原處罰決定,對204.2畝違法用地全部立案查處。66畝水面用地恢復耕種。綠化林帶內的硬化道路,除保留群眾生産生活所用外,其餘全部拆除、復耕。綠化帶中的苗木全部移除,恢復耕地原狀。責成岐山縣政府向寶雞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在全省自然資源系統內通報。岐山縣紀委監委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務處分。

10.甘肅省天水市南山雲端文化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違法佔地建設體育露營公園案

2017年5月,天水市南山雲端文化旅遊開發有限公司未經批准,擅自佔用秦州區玉泉鎮李官灣村土地147.91畝(耕地86.84畝)建設體育露營公園。

甘肅省自然資源廳決定,對項目內的永久性設施、懸空設施和場地硬化,予以拆除,恢復土地原狀。天水南山雲端文化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因涉嫌構成犯罪,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天水市秦州區人民政府、玉泉鎮人民政府因履行耕地保護主體責任不到位,秦州區相關部門因未履行監管責任等問題,移送紀委監委追究責任。

11.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高鐵商圈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指揮部違法批地建設高鐵站前景觀綠化工程(中心公園)項目案

2017年,中衛市高鐵商圈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指揮部違法批准徵收、使用沙坡頭區常樂鎮馬路灘村260.2畝土地(其中耕地163.85畝)建設高鐵站前景觀綠化工程(中心公園)。

寧夏回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決定,責令中衛市沙坡頭區常樂鎮馬路灘村村委會解除與村民簽訂的用地補償協議。土地退還沙坡頭區常樂鎮馬路灘村村委會。相關責任人移送紀委監委追究責任。中衛市委、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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