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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出台中小學教師減負“十條”

2021-02-20 10:18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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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出台中小學教師減負“十條”
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減少50%以上

2月19日,記者從自治區教育廳獲悉,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精神,進一步營造全社會尊師重教的濃厚氛圍,讓教師安心、靜心、舒心從教,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的具體措施》通知,明確規定了中小學教師減負“十條”。

具體內容為:制定中小學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清單。對現有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立即進行全面清理精簡,堅決取消可有可無事項,儘快制定科學有效的中小學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清單,確保對中小學校和教師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在現有基礎上減少50%以上。

建立督查檢查評比考核年度計劃和審批備案制度。中小學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清單制定印發後,確需增加新的事項,有關部門(單位)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年初分別報同級黨委辦公室和政府辦公室研究審核,由黨委辦公室統一報黨委審批,納入同級中小學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清單予以實施,依法依規開展。各類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不得實行“一票否決”或層層簽訂責任狀,堅決避免對中小學校和教師隨意提出要求。

進一步規範簡化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標準及流程。結合教育教學評價改革,完善中小學校和教師評價體系,減少不必要的環節和表格數據材料檢查,不得簡單以留痕作為評判工作成效的標準,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務App(應用程序)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錄製視頻等方式來代替實際工作評價,不能工作剛安排就開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開展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年度考核、評優選先和專業技術競賽等,不得擅自提高準入門檻和設置繁瑣評審程序,不得以考試成績、升學率、學歷、論文、獎項作為唯一性評價指標。積極改進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信息化手段,探索運用“互聯網+督查”,倡導以暗訪為主的真督實查。

統籌規範各項進校園專項任務。各級黨委和政府統籌規範社會事務進校園工作,分別制定中小學進校園社會事務清單。統一部署的維護穩定、掃黑除惡、防災減災、消防安全、防艾等重要專項工作,確需中小學教師參與的,由教育部門嚴格按照要求和程序統籌安排,不得隨意擴展內容或安排中小學教師到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場所開展相關工作。如遇特殊時期、緊急情況,根據形勢和實際需要,由教育部門根據上級要求佈置。

立足教育工作落實城市創優評先任務。統一部署開展的文明、衛生、綠色、宜居、旅遊等城市創優評先和各類教育宣傳活動,中小學校課程涉及到的不再另行安排,課程沒有的由同級教育部門嚴格按要求融入到教育教學或安排在課外活動中,原則上不得安排教師上街執勤或做其他與教師職責無關的工作。未經教育部門同意,有關部門(單位)不得擅自進校園指導教師開展相關工作。

該通知還圍繞合理安排街道社區事務、杜絕給中小學校和教師強制攤派無關事務、規範精簡各類報表填寫和統計調研、從嚴規範借用中小學教師行為、加強督導考核等方面作出明文規定。(記者 高菲 王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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