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證監會發佈《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辦法》

2021-02-27 12:43 來源: 證監會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為貫徹落實修訂後的《證券法》,進一步規範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近日證監會修訂發佈了《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自2020年9月18日至10月17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過程中,社會各界對本次修訂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內容表示贊同。證監會對各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逐條認真研究,吸收採納相關合理意見,並進一步修改完善了《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共七章四十九條,主要修訂以下內容:一是根據修訂後的《證券法》規定,取消證券評級業務行政許可,改為備案管理;二是鼓勵優質機構開展證券評級業務;三是在相關規章取消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強制評級,降低第三方評級依賴的基礎上,完善證券評級業務規則,規範評級執業行為;四是增加獨立性要求並專章規定;五是明確信息披露要求並專章規定;六是強化證券自律組織的自律管理職能;七是增加破壞市場秩序行為的禁止性規定;八是提高證券評級業務違法違規成本。

下一步,證監會將按照“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的方針,進一步規範交易所債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加強對證券評級機構的事中事後監管,不斷提升評級質量和執業能力,嚴厲打擊違反公平競爭、進行利益輸送、直接或者間接謀取不正當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促進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暢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