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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綱要草案:堅持“一國兩制”推進祖國統一

2021-03-05 16:1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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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5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草案)》提出,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共創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美好未來。

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持依法治港治澳,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落實中央對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特別行政區社會大局穩定,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支持港澳鞏固提升競爭優勢。支持香港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國際資産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功能。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區域知識産權貿易中心,支持香港服務業向高端高增值方向發展,支持香港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支持澳門豐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內涵,支持粵澳合作共建橫琴,擴展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臺功能,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支持澳門發展中醫藥製造、特色金融和高新技術産業,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完善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同內地優勢互補、協同發展機制。支持港澳參與、助力國家全面開放和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打造共建“一帶一路”功能平臺。深化內地與港澳經貿、科創合作關係,深化並擴大內地與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高質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深化粵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推進深圳前海、珠海橫琴、廣州南沙、深港河套等粵港澳重大合作平臺建設。加強內地與港澳各領域交流合作,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和生活居住的政策措施,加強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國情教育,增強港澳同胞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支持港澳同各國各地區開展交流合作。

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以兩岸同胞福祉為依歸,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高度警惕和堅決遏制“台獨”分裂活動。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完善保障台灣同胞福祉和在大陸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持續出臺實施惠臺利民政策措施,讓台灣同胞分享發展機遇,參與大陸經濟社會發展進程。支持臺商臺企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和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推進兩岸金融合作,支持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推進海峽兩岸産業合作區、平潭綜合試驗區、昆山深化兩岸産業合作試驗區等兩岸合作平臺建設。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加快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加強兩岸産業合作,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壯大中華民族經濟。加強兩岸人文交流。積極促進兩岸交流合作和人員往來,加深相互理解,增進互信認同。推動兩岸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等領域交流合作,促進社會保障和公共資源共享,支持兩岸鄰近或條件相當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促進兩岸同胞共同傳承和創新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兩岸基層和青少年交流,鼓勵台灣青年來大陸追夢、築夢、圓夢。團結廣大台灣同胞共同反對“台獨”分裂活動,維護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致力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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