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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21年春季學期近視防控宣傳教育月活動的通知

2021-03-13 15:41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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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21年春季學期近視防控宣傳教育月活動的通知
教體藝廳函〔202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兒童青少年近視問題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強學校健康教育,推動各地和學校全面落實《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進一步營造近視防控宣傳教育氛圍,現就開展2021年春季學期近視防控宣傳教育月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共同呵護好孩子的眼睛,給他們一個光明的未來。

二、活動時間

2021年3月。

三、活動內容

(一)提高愛眼護眼意識。各地和學校要堅持常抓不懈,宣傳眼健康的重要性和近視的嚴重危害性。將近視防控知識融入課堂教學、校園文化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提高中小學生主動保護視力的意識和能力。通過課堂、校園電視和廣播、宣傳欄、班會、班團隊日等渠道和形式,開展科學用眼護眼健康教育,引導中小學生養成科學規範使用電子産品、常做眼保健操等健康用眼習慣。

(二)加強近視監測干預。各地和學校要堅持預防為主,宣傳近視監測、篩查和干預的重要性,做到對近視的早預防、早發現。學校要嚴格落實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制度和每學期2次視力監測制度,配合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視力篩查。引導視力異常的中小學生和幼兒儘快在家長陪護下到醫療衛生機構檢查和矯正,對近視進展過快的中小學生進行有效干預,預防發生高度近視。

(三)改進學校日常管理。各地要督促學校全面自查,改善視覺環境,不達標的要整改。堅持眼保健操制度。每節課間必須讓學生出教室活動、遠眺。

(四)切實加強手機管理。各地和學校要認真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宣傳中小學生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確保手機有限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家長要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引導孩子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同時做好作業、睡眠、讀物、體質等管理,引導中小學生注重保護視力,促進身心健康發展。

(五)有效帶動家長參與。各地和學校要堅持家校協同,通過家長信、家長會、家長學校、家長課堂、家長微信群等多種形式,切實強化家長在近視防控工作中的責任意識,向家長宣傳保護視力、預防近視知識,尤其重視孩子早期視力保護與健康,改變家長“重治輕防”觀念。督促家長為孩子提供良好的居家視覺環境,積極開展親子體育健身主題系列活動。家長要以身作則,陪伴孩子時減少使用電子産品,有意識地控制孩子在家使用電子産品時長。監督並隨時糾正孩子不良讀寫姿勢,保障睡眠時間,帶動和幫助孩子養成良好用眼習慣。

(六)宣傳有益經驗做法。各地和學校要堅持綜合防控,宣傳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控制近距離用眼時間,落實體育與健康課程課時、增加中小學生戶外體育活動,改善教學條件、創造良好視覺環境等對預防近視有益的經驗做法。推廣中醫藥特色技術和方法在近視防控中的運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部署。各地和學校要高度重視中小學生和幼兒視力保護工作,針對影響視力的重點因素,採取切實管用的措施辦法,利用春季學期開學有針對性地部署本地和學校開展近視防控宣傳教育月活動。

(二)豐富形式。各地和學校要緊扣主題、因地制宜,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互動感強的愛眼護眼科普宣傳。總結宣傳相關地區和學校在近視防控方面的好經驗好做法,營造全社會關注兒童青少年視力健康的良好氛圍。

(三)突出公益。各地和學校要堅持公益,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借宣傳教育月名義搭車開展商業性活動。

(四)注重實效。各地要統籌好教育、衛生健康等方面力量,堅持出實招、見實效。學校、醫療衛生機構等相關部門積極配合、主動參與,切實履行職責,合力加強近視防控宣傳教育工作。

請各地按照要求積極開展近視防控宣傳教育月活動,于2021年4月15日前將活動總結材料和典型經驗報送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電子版發送至郵箱476371837@qq.com。

(聯絡人及電話:樊澤民 趙浩琦 010-66096231)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3月3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