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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5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需戴頭盔

2021-03-17 22: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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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3月17日電(記者 王辰陽、郭敬丹)上海近日通過《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條例提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要佩戴安全頭盔等要求,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

騎行電動自行車常被稱為“肉包鐵”,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隨著快遞、外賣等配送行業的快速發展,從業者為了趕時間導致駕駛電動自行車的交通違法現象頻頻發生。對此,條例明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上道路行駛,必須佩戴安全頭盔。

此外,條例還明確了使用電動自行車從事快遞、外賣等網約配送活動的快遞企業、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和其他相關企業應當履行的交通安全管理義務,包括:督促駕駛人上道路行駛時佩戴安全頭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根據交通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配送時間、路線等標準和要求;監督駕駛人使用懸挂專用號牌的車輛等。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丁偉表示,快遞企業、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等的經營行為必須要符合法律要求,如果出現問題要追究企業法律責任,條例為其提供依據。

據悉,條例實施後,上海市公安機關將重點查處非機動車闖紅燈等易致車禍的違法行為,以及未佩戴安全頭盔等條例新規定的違法行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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