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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發佈GEP核算“1+3”制度體系

2021-03-24 17:2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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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深圳3月24日電(記者 王豐)記者從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獲悉,截至目前,深圳市已完成了以GEP核算實施方案為統領,以技術規範、統計報表制度和自動核算平臺為支撐的GEP核算“1+3”制度體系。這意味著,GDP將不再是衡量發展的唯一指標,GEP將成為引領深圳未來發展的“綠色指揮棒”。

在23日舉行的深圳市GEP核算“1+3”制度體系新聞發佈會上,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張亞立介紹,GEP叫作生態系統生産總值,也就是生態系統服務價值,是指生態系統為人類福祉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的最終産品與服務價值的總和,包括物質産品價值、調節服務價值和文化服務價值三部分。

深圳市目前建立的GEP核算“1+3”制度體系包括一個統領、一項標準、一套報表、一個平臺:

一個統領——GEP核算實施方案統領。今年2月9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與統計、發改部門聯合出臺GEP核算實施方案(試行)。明確了核算方法,要求GEP核算按技術規範統一核算,按統計報表制度統一填報;規範了核算流程,確定每年核算結果于次年7月底前正式發佈;理清了部門職責,明確GEP核算責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一項標準——GEP核算的地方標準。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了《深圳市生態系統生産總值(GEP)核算技術規範》,確立了GEP核算兩級指標體系,以及每項指標的技術參數和核算方法。其中,一級指標有3項,分別為物質産品、調節服務和文化旅遊服務。二級指標16個,包括農林牧漁産品、調節氣候、涵養水源、凈化空氣、遊休閒服務等等。

一套報表——GEP核算統計報表制度。2020年10月,深圳市統計局批准實施了GEP核算統計報表制度(2019年度)。將200余項核算數據分解為生態系統監測、環境與氣象監測、社會經濟活動與定價、地理信息4類數據,全面規範了數據來源和填報要求,數據來源涉及18個部門,共有48張表單。

一個平臺——GEP自動核算平臺。2020年8月,深圳市上線了GEP在線自動核算平臺,可以實現數據在線填報和核算結果的一鍵生成,極大提高了核算效率和準確性。

GEP核算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應用。下一步,深圳市相關部門將按照綜合改革要求進一步擴大核算範圍,不斷完善核算方法,持續推進應用實踐。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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