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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保監會發佈《關於2021年進一步推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通知》

2021-04-26 08:14 來源: 銀保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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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為“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開好局、起好步,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關於繼續做好“六穩”“六保”工作、強化普惠金融服務、增加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活力的決策部署,銀保監會于近日印發了《關於2021年進一步推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緊扣高質量發展主題,圍繞推動小微企業金融供給總量有效增長,質量、效率、效益明顯提升的總體目標,對銀行保險機構服務小微企業明確了以下政策要求:

保持穩定高效的增量金融供給。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全年要繼續實現增速、戶數的“兩增”目標,其中五家大型銀行要努力實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全年增長30%以上。要求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發揮行業帶頭作用,強化“首貸戶”服務,努力實現2021年新增小微企業“首貸戶”數量高於2020年,大型銀行要將“首貸戶”納入內部考核評價指標。大中型商業銀行在對一級分行的信貸計劃分解上,要向業務基礎薄弱地區合理傾斜投放任務,壓實責任。

著力優化金融供給結構。繼續加大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信用貸款投放力度,重點增加對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産業和産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的中長期信貸支持。探索完善科技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促進新技術産業化規模化應用。圍繞産業鏈供應鏈核心企業,制定覆蓋上下游小微企業的綜合金融服務方案,優化對核心企業上下游小微企業的融資和結算服務,有序發展信用融資和應收賬款、預付款、存貨、倉單等動産質押融資業務。

豐富普惠保險産品業務。鼓勵深化銀保合作機制,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創新面向小微企業的保單融資産品。支持保險機構穩健發展出口信用保險和國內貿易信用保險,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信用保險項下的貿易融資服務。督促保險機構加強基礎管理,提高産品和業務研發的針對性,進一步暢通線上渠道,提高服務效率。

做優機制體制和專業能力。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敢貸願貸”內部機制,不折不扣落實普惠金融類指標在內部績效考核指標中權重佔比10%以上,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內部轉移定價(FTP)優惠力度不低於50個基點等政策要求。在內部考核中明確區分不良貸款容忍度與貸款質量管理目標,將授信盡職免責與不良容忍度有機結合。綜合運用金融科技手段和信用信息資源,增強“能貸會貸”服務能力。

做活存量金融資源配置。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通過信貸資産證券化、信貸資産直接轉讓等業務,盤活信貸存量,用於持續投放小微企業貸款。通過依法合規的核銷、轉讓等方式,加大對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的處置力度。

《通知》還就規範融資服務收費、做好惠企紓困政策平穩銜接、深化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強化監管督導和外部環境建設等方面作出了具體安排。

近年來,銀行業保險業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強化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連續三年實現高速增長,截至2021年3月末,貸款餘額16.81萬億元,同比增速33.87%,較各項貸款增速高21.39個百分點;有貸款餘額戶數2740.04萬戶,同比增加531.75萬戶。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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