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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印發《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2021-04-30 10:20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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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印發《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到今年底全面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發《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21年底,全面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籌資運行、支付方式、藥械集採、基金監管、醫藥服務供給、醫保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改革任務,醫療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共同發展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將落實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納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點任務,確保改革目標如期實現。

《意見》提出,進一步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政策體系,完善風險分擔機制,分類保障職工和城鄉居民,待遇與繳費挂鉤。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制度。

醫療救助兜底作用發揮將更加明顯。我省將加強醫保部門與民政、殘聯、紅十字會等部門和單位的信息共享,建立救助對象及時精準識別機制,科學確定救助範圍,認真做好符合條件重點救助對象標識工作。加快出臺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指導性意見,堅持按規定標準分類資助,合理確定年度醫療救助限額,合理控制貧困群眾政策範圍內自付費用比例。建立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做好因病致貧返貧風險監測,建立依申請救助機制。

《意見》提出,探索推進市級以下醫療保障部門垂直管理,探索推進省級統籌。推進五大經濟區基本醫療保障協同發展,逐步構建制度統一、政策趨同、機制健全、服務均等的區域醫療保障體系。加快成德眉資同城化發展,研究制定四市職工醫保關係轉移接續辦法。探索推動成渝兩地職工醫保關係轉移接續工作。

除引入第三方力量參與醫保基金監管、強化社會監督外,還將建立省級統一的智慧監控系統,逐步實現基金監管從人工審核向大數據全方位、全流程、全環節智慧監控轉變。有關醫保基金的信息將建立強制披露制度,推動定點醫藥機構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醫藥費用、費用結構等信息。完善醫療保障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制度。

我省將加強醫療保障公共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全面實現統籌區內醫療保障一站式服務、一窗口辦理、一單制結算。做好各類人群參保和醫保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積極推動部分醫保經辦服務事項實現“省內通辦”“川渝通辦”“跨省通辦”。加快推進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全流程、全環節網上辦理。擴大跨省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覆蓋範圍,有序推進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建立健全醫療保障系統行風建設長效機制,全面實行“好差評”制度。(記者 劉春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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