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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進一步完善抽水蓄能價格形成機制

2021-05-08 18:1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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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8日電(記者 安蓓)記者8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國將堅持以兩部制電價政策為主體,進一步完善抽水蓄能價格形成機制,以競爭性方式形成電量電價,將容量電價納入輸配電價回收,同時強化與電力市場建設發展的銜接,逐步推動抽水蓄能電站進入市場。

抽水蓄能電站具有調峰、調頻、調壓、系統備用和黑啟動等多種功能,是電力系統的主要調節電源。今後一段時期,加快發展抽水蓄能電站,是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經濟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方式,是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的迫切要求,對保障電力供應、確保電網安全、促進新能源消納、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具有重要意義。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完善抽水蓄能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明確,以競爭性方式形成電量電價,發揮現貨市場在電量電價形成中的作用,現貨市場尚未運行情況下引入競爭機制形成電量電價,合理確定服務多省區的抽水蓄能電站電量電價執行方式。

意見強調,完善容量電價核定機制,健全抽水蓄能電站費用分攤疏導方式,強化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運行管理。

根據意見,意見印發之日前已投産的電站,執行單一容量制電價的,繼續按現行標準執行至2022年底,2023年起按意見規定電價機制執行;執行兩部制電價的,電量電價按意見規定電價機制執行,容量電價按現行標準執行至2022年底,2023年起按意見規定電價機制執行;執行單一電量制電價的,繼續按現行電價水平執行至2022年底,2023年起按意見規定電價機制執行。意見印發之日起新投産的抽水蓄能電站,按意見規定電價機制執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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