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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將於6月10日起報名

2021-05-31 22:11 來源: 司法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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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發佈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明確客觀題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0日至6月24日,考試時間為9月11日、12日;主觀題考試時間為10月17日。

公告明確,2021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考試方式和相關政策總體保持穩定。繼續對原放寬條件地方實施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放寬政策(2021-2025年),並對放寬條件地方進行適當調整。允許符合報考學歷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2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報考,重申並明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施行以來的“新人”和“老人”報考專業學歷條件要求。應試人員應選擇使用漢文試卷參加考試,也可以選擇蒙古文、藏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朝鮮文五種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

公告要求,報名人員應如實、準確填報學籍(考籍)取得時間、專業學歷學位、戶籍地等信息,並對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報名人員填報虛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騙取報名的,司法行政機關將按照《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規定進行處理。

公告同時明確,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繼續實行計算機化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分批次、閉卷考試方式;主觀題考試實行計算機化考試。應試人員因身體、年齡等原因使用計算機考試確有困難的,可在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時申請使用紙筆答題方式。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的,主觀題考試實行紙筆答題方式。

關於各地報名具體事項,由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在報名前向社會發佈公告。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其他事宜,應試人員可登錄司法部網站查詢考試公告及《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相關政策規定問答》或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諮詢。應試人員參加考試,應當遵守考區所在地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規定,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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