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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印發老舊房屋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實施方案

2021-06-25 10:30 來源: 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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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十一屆九次、十次全會精神,進一步推進我市老舊房屋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工作,日前,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天津市老舊房屋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實施方案》(簡稱“《方案》”)。

《方案》提出了三方面重點任務,並在規劃、土地、金融、審批等關鍵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一是老舊房屋改造提升。針對城市建成區範圍內沒有獨用衛生間或廚房的非成套住房,以及經鑒定確定的危險房屋,在保護歷史文化和城市風貌的前提下,進行成套化改造,完善功能設施,改善人居環境。“十四五”期間,中心城區力爭基本完成保護類老舊房屋改造提升,全面啟動改建類、重建類老舊房屋改造提升,其他區參照執行。

老舊房屋改造提升分為保護、改建、重建三種方式。其中,保護類,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確定的保護性建築,從保護城市空間肌理角度,積極開展整修,改善居住條件,留住城市歷史記憶。

改建類。針對建築結構具有保留價值的非保護性建築,通過調整房屋內部空間佈局或外部擴建,增加獨用廚衛設施實現成套化,並可擴大公共空間,提升建築舒適性,保護城市肌理和建築風貌。

重建類。針對建築結構差、安全標準低等不具有保留價值的非保護性建築拆除重建,通過適當提高開發建設強度、增加居住建築面積實現成套化,或者通過對原住戶重新安置徹底改善居住條件。

二是老舊小區改造提升。針對全市城鎮範圍內建成年代較早、失養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設施不完善和社區服務設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的住宅小區(含單棟住宅樓)實施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條件。到“十四五”期末,力爭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

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內容包括基礎類、完善類、提升類三類。其中,基礎類,為滿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內容,主要包括市政配套基礎設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區內建築物屋面、外墻、樓梯等公共部位維修等。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區內部及與小區聯絡的供水、排水、供電、弱電、道路、供氣、供熱、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類、移動通信等基礎設施和光纖入戶、架空線規整(入地)等,以及對房屋抗震加固設施(外檐圈梁、構造柱、拉桿等)進行維修、恢復或補強。

完善類。為滿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內容,主要包括環境及配套設施改造建設、小區內建築節能改造、有條件的樓棟加裝電梯等。改造建設環境及配套設施包括拆除違法建設,整治小區及周邊綠化、照明等環境,改造或建設小區及周邊適老設施、無障礙設施、停車庫(場)、電動自行車及汽車充電設施、智慧快件箱、文化休閒設施、體育健身設施、物業用房等配套設施。

提升類。為豐富社區服務供給、提升居民生活品質、立足小區及周邊實際條件積極推進的內容,主要包括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及其智慧化改造,具體為改造或建設小區及周邊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衛生服務站等公共衛生設施、幼兒園等教育設施、周界防護等智慧感知設施,以及養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潔、便民市場、便利店、郵政快遞末端綜合服務站等社區專項服務設施。

三是城市更新。針對城市建成區及其他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重點區域內進行的城市空間結構調整、城市生態修復和功能完善、歷史文化保護和城市風貌塑造、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新産業新業態融合發展等綜合整治、拆除重建或兩者兼顧的規劃建設活動,主要包括老舊廠區、老舊街區(包含相應老舊房屋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區的城市更新改造項目,以及市、區人民政府主導的補齊基礎設施短板和完善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十四五”期間,各區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城市更新項目年度實施計劃,報天津市老舊房屋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組織實施。(記者 陳璠)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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