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民政部開展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申請受理“跨省通辦”工作

2021-07-01 09:43 來源: 民政部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民政部印發通知
開展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申請受理“跨省通辦”工作

6月24日,民政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開展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申請受理“跨省通辦”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自6月30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實施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申請受理“跨省通辦”工作。

開展這項工作,是民政部黨組開展黨史學習教育、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具體要求,是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具體舉措,是推進新時代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通過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及其親屬提供更便捷、更貼心的服務,進一步將黨和政府對廣大特殊兒童群體的關心關愛落地落細落到實處;通過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異地辦事需求,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通過形成全國“一盤棋”的高效聯動申請受理機制,便捷認定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身份,及時為其發放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補貼,切實保障兒童合法權益。

《通知》明確,開展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申請受理“跨省通辦”工作主要包括三方面任務:一是優化申請方式。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採取任意地受理申請,戶籍地負責審核的形式辦理,申請人申請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可以向全國範圍內任意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不受戶籍地限制。二是規範辦理流程。各地按照異地代收代辦方式,統一使用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受理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申請,並推動建立數據比對和共享機制,為開展認定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持,切實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滿足廣大群眾異地辦事需求。三是優化服務模式。受理地要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所需提供的材料,並在申請材料收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推送至申請人戶籍地,戶籍地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並將辦理結果反饋受理地,受理地應在收到辦理結果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強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提高服務水平和能力。加大宣傳力度,及時總結工作亮點,宣傳推廣典型經驗,提高政策知曉率,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關愛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良好氛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郭曉婷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