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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續5個月發放高溫津貼 不得以防暑降溫飲料充抵

2021-07-09 16:4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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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福州7月9日電(記者 吳劍鋒)盛夏時節,福建多地連續發佈高溫橙色預警。福建省人社廳近日發佈通知,為減少持續高溫天氣對職工工作及健康的影響,各用人單位應科學合理安排工作,足額發放高溫津貼,且不得採取以防暑降溫飲料充抵的方式。

根據規定,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攝氏度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攝氏度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5月份按實際高溫天數12元/天計發,6月至9月按260元/月計發或按實際高溫天數12元/天計發。

福建省人社廳勞動監察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除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外,各用人單位應根據生産特點和具體條件,科學合理安排工作,採取適當增加勞動者的休息時間、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確保安全生産。日最高氣溫達40攝氏度以上,用人單位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攝氏度以上、40攝氏度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攝氏度以上、37攝氏度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下一步,福建省各級人社部門將組織用人單位對落實高溫津貼規定情況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依法受理和查處違反高溫天氣期間工作時間、高溫津貼等規定的行為。同時,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結合根治欠薪工作,以室外露天作業和高溫區域作業的建築施工、交通運輸、物流快遞、船塢碼頭、環境衛生、加工製造等行業為重點,開展用人單位遵守高溫津貼法律法規情況檢查,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楊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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