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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加強污水處理源頭管控

2021-07-13 09:43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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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廠主要污染物排放標準通過評審
我區加強污水處理源頭管控

近日,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組織編制的《寧夏回族自治區污水處理廠主要污染物排放標準》通過技術審查。該標準填補我區污水處理廠地方標準空白,從法規標準層面加強了全區污水處理廠源頭管控,為確保我區實現黃河干流水質“Ⅱ類進Ⅱ類出”目標提供有力保障。

截至目前,全區共有縣級及以上污水處理廠57座,其中城鎮污水處理廠42座,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廠15座。據了解,《標準》針對城鎮和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廠接納污水性質不同,對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四項主要污染物分別設置排放限值。《標準》規定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限值實現了與地表水環境質量V類標準的銜接,並針對寧夏冬季低溫影響污水處理廠氨氮排放控制的實際問題,在調研論證基礎上,將氨氮排放限值根據水溫劃分為三檔,充分體現了區域特點。除主要污染物外,《標準》對污水處理廠排放的其他污染物也明確規定了應執行的排放控制要求。特別是針對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廠,採用與國家相關排污許可技術規範相同的控制要求,既全面控制風險因子,又合理規定排放限值。經測算,該標準發佈實施後,預計每年可減排化學需氧量3339.33噸、氨氮1178.34噸、總磷33.39噸。經反復論證,全區57家污水處理廠基本無需新建處理設施,無需增加固定投資成本,只需優化、提升運行管理水平即可達到本標準。(記者 李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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