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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著力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

2021-07-14 11:55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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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優化職責隊伍 推出多項便民措施
我省著力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

記者從7月13日舉行的我省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我省著力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進一步整合優化行政復議職責和隊伍,從今年7月1日起,除海關、金融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以及稅務、國家安全機關外,我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只保留一個行政復議機關,政府部門不再行使復議職責。《雲南省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還推出“智慧復議”、設置行政復議代辦點等多項便民利民措施。

行政復議是政府系統自我糾錯的監督制度和解決“民告官”行政爭議的救濟制度,也是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重要渠道。近年來,我省各級行政復議機關收到的行政復議申請呈逐年上升趨勢,2018年為1621件,2019年為2210件,2020年為2583件,行政復議作為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正在不斷顯現。

隨著法治雲南建設的推進,我省行政復議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了一些阻礙良性發展的問題:行政復議職權分散、“多頭辦案”,群眾申請行政復議找不到、找不準行政機關,辦案標準不統一、同案不同判……針對這些問題,今年6月9日開始實施的《雲南省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提出明確解決方案,按照“整體部署、全省同步”的原則開展改革,通過改革整合行政復議職責,構建科學、統一的行政復議體制和高效便民的行政復議工作機制。改革後,全省行政復議機關由1000余個整合為近150個,行政復議案件由省、州(市)、縣(市、區)三級人民政府統一管轄,各級司法行政部門以本級人民政府的名義辦理行政復議案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7月1日至12月31日為改革過渡期,過渡期間全省完成案件移交、工作移交、人員移交、統一辦案等銜接工作。

《實施方案》規定,2021年底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由相關政府部門以及政府法律顧問、執業律師、法學教授等專家學者組成的行政復議諮詢委員會,為重大、疑難、複雜的案件提供諮詢意見。為避免和減少與人民法院案件“同案不同判”的情況發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還將與人民法院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行政復議與行政裁判標準的銜接,統一法律適用。

《實施方案》還對推進規範化建設、配齊配強人員等進行了規定,明確了逐步推行行政復議文書上網、豐富行政復議文書送達方式、在鄉鎮和街道司法所設置行政復議代辦點等便民利民措施。(記者 陳曉波)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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