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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權交易中環境部門如何對企業和單位進行監管

2021-07-14 18:03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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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介紹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上線交易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封面新聞記者】

請問在碳排放權交易中,環境部門如何對企業和單位進行監管?對於虛假登記和交易等情況,環境部門如何處理?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 趙英民】

這個問題剛才在回答如何強化數據質量的時候,已經涉及到一些。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制度基礎是強制性的減排履約責任。同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行具有操作環節多、規範性要求強、專業要求高的特點,因此必須要在法治軌道上進行。去年年底,生態環境部為了建設全國碳市場、推動全國碳市場的啟動運行,制定發佈了一系列有關碳市場相關制度,初步構建了全國碳市場制度體系。

去年年底,我們出臺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對碳市場交易主體的條件、交易産品、交易方式、各參與方權利和義務等作出了規定。我們印發了《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啟動了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週期。今年以來,又陸續發佈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核查指南以及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管理規則等一系列文件,這些制度文件的發佈都是為了規範市場運行管理的各個環節。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三個管理規則,針對登記、交易、結算活動各環節明確了監管主體和責任,細化了監管內容,實現了整個碳市場流程各個環節的全覆蓋,形成閉環,實現了精細化監管,從而有效地防止虛假登記和交易,保護各方交易主體的合法權益,維護整個市場秩序和公平。

下一步,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繼續推動相關工作制度的落實。一是指導監督,主要是對市場各參與主體嚴格按照相關制度規定開展業務進行指導監督。二是能力建設,主要是加強對市場參與主體以及生態環境系統的碳市場相關能力建設,推動各個單位相關方懂制度、守制度、用制度。三是聯合監管,碳市場監管涉及到多項法律法規,監管職能也涉及到國務院很多部門,我們將協調相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組織開展對碳市場運行各個環節的聯合監管。四是立法保障,推動《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儘快出臺,以更高層次的立法保障碳市場各項制度有效實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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