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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召開“僵屍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

2021-07-30 17:03 來源: 民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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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民政部召開“僵屍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産黨成立100週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社會組織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僵屍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為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環境。民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詹成付出席會議並講話。

會議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社會組織風險防範。習近平總書記就社會組織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著力防範化解社會組織領域重大風險。近年來,社會組織保持平穩較快發展,目前全國社會組織已達90余萬個,絕大部分社會組織對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連續不參加年檢、不開展業務活動、無法取得聯絡的“僵屍型”社會組織。這些組織擠佔社會資源,耗費行政和社會管理成本,既有潛在風險,也有顯性風險,給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帶來負面影響。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動仗,切實開展好“僵屍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

會議強調,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僵屍型”社會組織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把思想和行動迅速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上來,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專項整治行動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要深刻領會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是防範化解社會組織領域風險的重要舉措,是科學謀劃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內在需要。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主動排查風險,採取多種措施,加快低效、無效社會組織出清,有利於及時預防和化解社會組織領域的政治風險、法律風險和社會風險;有利於對社會組織精準施策,優化社會組織結構和功能,破解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難題,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有利於充分發揮約束激勵機製作用,加強社會組織能力建設、提升社會組織服務質量,讓更多人民群眾受益。

會議要求,要對標任務要求,推動專項行動有序開展。一要明確整治的範圍。要將“不年檢”“不活動”“失聯”的三類社會組織納入重點整治範圍。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結合本地實際,將到期未換屆的、內部管理混亂的、已處於治理僵局的社會組織納入整治範圍,切實提升整治成效。二要把握整治的具體措施。要根據社會組織的實際情況,依法採取撤銷登記、吊銷登記證書、登出登記、限期整改等不同措施,不能“一刀切”適用,也不能“一棒子打死”。三要緊扣整治的步驟安排。此次專項行動分工作部署、摸底自查、集中整治、工作總結四個階段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對社會組織進行全面核查,摸清家底,梳理名單,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整治。對需要進一步整治的,要按照情形分類向社會公佈名單,常態化推進整治工作。四要強化整治的主體責任。要把握整治工作實際,針對不同管理體制、不同情形的社會組織,進一步強化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主體責任,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會議強調,此次專項行動時間緊,任務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一要加強組織領導。要提高政治站位,將專項整治行動作為政治任務來抓,迅速組建專班、配強配齊力量、確保工作質量,要以強烈的責任擔當,有力有序推進專項整治工作。要用好上半年開展的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清理整治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工作的成效與基礎,加強系統謀劃和工作統籌,確保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二要強化風險防範。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加強風險研判和處置。要吃透法規政策精神,把握政策邊界,確保整治工作在依法依規的軌道上推進,切實防範因整治工作産生新的風險。三要做好宣傳引導。要加強正面引導,通過多種渠道重點宣傳“僵屍型”社會組織的危害性、整治的必要性及整治的成效性;要及時做好輿情跟蹤研判和處置,營造有利於整治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四要完善長效機制。專項行動雖然是階段性工作,但要以本次專項行動為契機,認真總結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建立健全整治“僵屍型”社會組織的長效機制,將整治工作納入常態化管理。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局長柳拯主持會議,副局長陳小勇宣讀了開展“僵屍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的文件。衛生健康委、中國社科院、上海市民政局、湖北省民政廳4家單位作交流發言。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委、司法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衛生健康委等40余家全國性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在主會場參加會議,各地民政部門負責同志在分會場參加會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楊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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