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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試行開展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

2021-08-05 12:17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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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試行開展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
試點範圍覆蓋重點産業園區、重點行業等

我省降碳行動邁出“新步”。近日,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於試行開展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將在部分重點領域、重點産業園區、重點行業、重點項目中,試行開展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

《通知》指出,試行開展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實施範圍包括省級以上重點産業園區;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重點領域專項規劃;電力、建材、石化、化工、造紙、醫藥、油氣開採等重點行業。

除實施範圍以外,《通知》還就工作內容、工作要求等作出安排。針對産業園區及相關專項規劃的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通知》要求應對現有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碳排放調查和評價,識別並確定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指標,對規劃實施後的碳排放情況開展預測,提出碳減排優化調整建議及管控對策和措施,要求規劃開展碳排放跟蹤評價,給出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建設項目方面,應識別項目碳排放的源項並進行分析,針對項目實施後碳排放情況進行預測,提出減排措施及建議,要求建設單位開展碳排放監測,給出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改擴建項目還應對現有項目進行碳排放現狀調查與評價。

規劃及建設項目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範圍為《京都議定書》中規定的六種溫室氣體,本次試點主要開展二氧化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有條件的還可開展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合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等其他溫室氣體排放環境影響評價。

按照要求,海口江東新區、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洋浦經濟開發區應在2021年底前完成現狀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並將碳評文件報省生態環境廳備案審查,其他産業園區應儘快開展上述工作。新建高耗能、高排放“兩高”項目方面,應該在開展環評工作時同步開展碳評工作,並將碳評文件報省生態環境廳審查。鼓勵現有“兩高”項目積極開展現狀碳評工作,摸清碳排放現狀,主動提出碳排放總量控制及減排要求。(記者 周曉夢 實習生 柯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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